你明明是台灣人,還要去做所謂中國人嗎? ◎ 羅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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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讀中國剛通過施行的港版國安法全部條文。

建議有機會你也看看,是怎樣的政權,會定出這樣的條文,是怎樣的政府,甘願讓全世界看笑話。

先不論入人於罪的客觀標準為何,也暫不談未來特務治港的極權程序,光是無遠弗屆、任何人不如我意皆可殺的條文內容,就足以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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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

第36條:「任何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施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舶或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以上意思是說,「任何人」不一定是香港人、中國人、美國人、台灣人,任何一個人在世界任何一地,只要「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就適用本法。

至於什麼叫結果,由其自行認定、說了就算。

同時如果你搭乘國泰航空、九龍航空、(新增麗星郵輪),不小心在航程內寫了篇文、發了封信、聯絡了某人,只要他認定這些行為違反國安法,對不起中國政府也可以立即逮捕你。

再看第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這條更直接俐落,也不用講什麼行為或結果發不發生在香港了,乾脆明定任何國籍人士,只要違反我頒佈的香港國安法,通通都犯罪,通通都可逮捕關起來,少則三年、重則無期徒期。

這個時候,你最好重新思考自即日起,是否要搭乘在香港註冊的飛機、船隻,或是在香港機場過境轉機,以及是否進入香港與中國境內。

以上都是公開可查的白紙黑字資訊,不是假訊息,也不是危言聳聽。

或許你會說,這太扯了吧!是的,這就是中國政府。

如同31年前6月4日對付天安門學生一樣,粗魯、蠻橫、可惡。可想而知,接下來一連串逮捕、壓制的恐怖統治歲月就要來臨。

現在,你可以知道為什麼今年初台灣總統大選,蔡英文會有817萬的得票嗎?因為即使有人對民進黨不以為然,也不願見到跟共產黨眉來眼去的國民黨或韓國瑜(當然還有其他人),想要踐踏我們已經擁有的民主。

因為我們知道,中國政府的蠻橫無理,不會跟你講文明、講民主、講自由、或是講法治精神的。

所以,我們用選票,告訴你們我們要什麼!

ㄧ百多年前,身為「中國人」的悲哀,他們說是飽受列強欺凌,國不成國。

一百多年後,身為「中國人」並沒有從屈辱中站起來,他們現在以欺壓自己人民為常,不論對藏人、維吾爾人、港人、天主教人、法輪功人,只要有損統治階層利益的任何人,這個政權都毫不手軟。

即使被全世界文明人取笑,他們也毫不介意。

想想,你明明是台灣人,還要去做所謂中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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