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立法院已將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送至行政院,行政院正研擬救濟手段,據了解,覆議已列入考量。由於覆議須在10天內提出,適逢228連假,估計27日行政院會就有機會送出覆議案。但政院對外強調,持續研議合法合憲救濟手段。
立法院日前送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根據審查總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列歲出總額為新台幣3兆1324億6890萬9021元,減列1135億9925萬9000元,而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此外,財政收支劃分法三讀條文也同時送至行政院。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出,高度質疑總預算審查報告是否合乎預算法規以及憲法要求,將在最短時間內做必要的預算補救,也會研議合法合憲救濟方式,確保國家穩定向前。
依法,行政院若要覆議須在10天內提出。據了解,覆議已列入救濟手段當中,但行政院並未打算另外召開臨時院會,擬在27日的例行行政院會送出針對總預算的覆議案。
覆議手段之外,政院近日也陸續釋出總預算案的可能解方。包含一,要求各部會著手準備說明,力拚凍結預算迅速在一個月內解凍;二,依照預算法22條,送請立法院同意動支預備金,以彌補業務費遭大量刪除一事;三,依照預算法79條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讓台電預算撥補能有轉圜餘地。
至於財劃法,據了解,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等人持續研議總預算與財劃法生效前後爭議,救濟手段仍在推敲中。
卓榮泰日前在國政會商後曾說,財政收支劃分法應有更充裕時間,由中央與地方就垂直、水平分配做更合理討論,行政院也可在今年內提出各黨團、中央地方政府都可接受的版本再來執行。外界解讀這是院版財劃法有望出爐,政院人士則僅表示,將持續研議合法合憲救濟手段。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編輯:黃瑞弘)11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