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和立法會連日加班審議《基本法》二十三條,並透露該法更多細節,包括收藏舊《蘋果日報》可能被認爲持有煽動刊物犯法;以及像李文亮這樣的吹哨人,也可能變成泄漏國家祕密。港府爲什麼如此快馬加鞭地審議二十三條呢?
港府上週五(3月8日)公佈《基本法》二十三條條文後,立法會連續四天加開十四次會議,就二十三條的草案的條文逐條審議,議員可以就草案沒有寫明或寫不清楚的部分,要求官員解釋和回應,負責審議的委員會已完成二十三條主要罪行和懲罰的討論,在審議煽動意圖相關部分時,同是中國全國政協委員的議員管浩鳴認爲,《蘋果日報》是煽動刊物,關注日後若有人在家中存有舊報紙是否違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保留煽動刊物均屬違法。
鄧炳強:“涉及的刊物何時印刷出版並不重要,但在法律通過後,你還保留有煽動意圖的物品就是違法。如果說涉及的刊物,已放了很久,保留目的也不是煽動,也忘記有存在相關刊物,我相信可以作爲合理辯解以處理這個問題。”
同樣具有爭議的披露國家祕密罪,兼任立法會議員的行政會議召集人劉淑儀以疫情“吹哨人”李文亮爲例,表示日後公職人員在涉及重大公衆利益的事件時,能否直接公開,還是要先向主管報備纔不算違法。港府代表表示,重大公衆利益不是抗辯理由。
快速審議《基本法》二十三條草案 許智峯:模仿中國人大模式
流亡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表示,特別借親北京議員提及收藏《蘋果日報》有問題,是要在香港掀起大規模的自我審查運動,大幅收緊市民的思想自由。又說,以往立法會審議一條法律草案,最少要花一年,甚至一整個會期,即4年時間,但新立法會只用幾天時間,已快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審議,是模仿中國人大的立法方法。
許智峯:“從來沒有見過對社會如此重要的法案,只是用幾天完成逐條審議,這次是超出我的想像,我所看到是香港越來越偏離法治,像中國人大立法的人治做法,這種草率處理會使日後審理23條案件,被告難以追溯立法原意作辯解理由,降低對被告人的保障。”
評論:持有煽動刊物定罪門檻較低 更容易找藉口拘捕目標人物
香港前區議員葉錦龍表示,他在2019年被拘捕時,警察到他家集中搜查有沒有防毒面罩,想以此來作爲罪證,以此推斷。《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煽動意圖行爲,不僅針對藏有《蘋果日報》,相信涉及政治事件的文宣,也會包括在內。港府要港人做自我審查,同時,看準這一條的定罪門檻比其他罪低,針對異見時可以加以利用。
葉錦龍:“他們認定是煽動的東西,還有2019年香港民主運動港人所做的所有文宣,可能推到更遠,1989年天安門事件,當年《文匯報》做的天安門屠殺的特刊,在他們眼中也可以是一個煽動的刊物。香港政府現在做的立法的目的,使他們可以動用公權力,搜查他們想要抓的人,找他的家裏面有沒有這個煽動刊物,可以很容易就入罪。”
正在東京大學做香港相關研究的葉錦龍表示,被港府視爲煽動刊物的資料,是記載着香港的歷史資料,如果大量被銷燬,會嚴重影響與香港有關的研究工作。
評論:港府想抹去港人歷史 杜絶反抗的根和苗
時事評論員桑普表示,《蘋果日報》涉國安法的案件,還在法庭審理,港府借親北京議員,先把《蘋果日報》定性爲煽動刊物,其恫嚇效果,不只是針對買了《蘋果日報》最後一版的一百多萬人,要港人忘記香港曾發生過的反抗歷史。
桑普:“他要抹滅這個記憶,政權會怕的並不是歷史,是害怕記得這些歷史的人。所以我常說要拒絕遺忘。而記得這個歷史的人是透過媒介,你繼續藏有這些,就是薪火不滅,可以星火燎原,重點是害怕有一天這個燎原之勢一發不可收拾,所以他要把以後反抗政權的根和苗完全拔掉。”
桑普相信,煽動刊物的名單在二十三條通過後,會不斷擴大,只要政權不喜歡,藏有任何資料也可以成爲定罪的理由。
記者:陳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