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更一審今天開庭,蔡總統律師出具博士論文原稿庭上勘驗。彭文正律師質疑論文真實性,法官諭知將於12月23日宣判。
彭文正質疑蔡總統學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一審認定,彭文正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就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為受命法官,並訂於29日及30日開庭審理。
採總統律師連元龍昨天拿出2015年補發之蔡總統的博士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彭文正的律師張靜質疑其真實性,並要求對方應提出博士論文。法官諭知,連元龍今天將博士論文原稿帶到法庭。
連元龍今天當庭提出蔡總統的論文原稿,原稿裝在黑色紙盒中,他指出,蔡總統於1983年10月17日口試通過後,論文再補上4頁分別是「to my parents」(致我的父母)、致謝詞及2張摘要。
法官與兩造律師勘驗後,做成紀錄「外盒黑色外盒,前4張泛黃,感謝文及導論並無頁碼,部分有立可白痕跡。」
彭文正律師對論文真實性提出質疑。張靜表示,天下沒有一本論文是散裝的,且論文前幾頁都沒有頁碼號次,而且有立可白塗改痕跡,他質疑「1983年有立可白?」
兩造律師攻防激烈,彭文正透過視訊也質疑論文真實性。法官張詠惠庭後諭知12月23日下午5時宣判,張靜不滿,多次拍桌罵混蛋,庭後表示追加提告張詠惠求償165萬元。(編輯:張銘坤)1111130
彭文正律師「1983年沒有立可白」批蔡英文論文假的 他當庭暴怒飆XXX
2022/11/30 三立新聞
台北地方法院30日開庭審理媒體人彭文正提起確認總統蔡英文論文不存在訴訟,開庭過程中,蔡英文的委任律師當庭提出蔡英文1984年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的博士論文正本,供法院勘驗,結果證實與總統府於2019年公開的版本相同。但對此,彭文正的委任律仍質疑真實性,並直指論文有「立可白」修改的痕跡,但「1983年沒有立可白」。全案12月23日宣判。
不過根據資料顯示,又稱為修正液的立可白,全世界公認可追溯至1951年,由一名住在美國達拉斯的婦人貝蒂.尼斯米(Bette Nesmith)發明,1979年開始普及。
開庭時,蔡英文委任律師連元龍提出1983年6月,政經學院寄發給蔡英文提交論文、口試通知、英國簽證、護照正本等文件。並拿出明顯可見年代久遠,紙張泛黃的論文原稿。
連元龍強調,蔡英文在得知口試合格後,於論文原稿新增對父母等感謝詞等,一共4頁,經重新裝訂後寄給學校,因此此部分紙張與原稿紙張泛黃程度不同。
不過彭文正及委任律師張靜等,政經學院相關文件與論文的真實性,甚至質疑文件上的簽名是最近才簽的,不是38年前簽的,且也不能證明論文和文件使用的紙張,38年前就有。
張靜直指論文不可能是散頁,且論文內容有立可白修改的痕跡,但「1983年沒有立可白」,強調連元龍提出的是論文的草稿,根本沒有勘驗的意義及必要。另名律師李震華則表示,原稿連校名都有塗改痕跡,感謝頁也是2015年才補上的。
對於彭文正的律師連續不斷的質疑,加上是否可以摸論文原稿,或是看蔡英文的護照資料等,蔡英文的律師團也忍不下去,雙方多次在法庭上爆發激烈爭執,連元龍甚至飆出「他X的似是而非的揣測」。
北院更審蔡總統論文不存在案 當庭勘驗博士證書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更一審今天開庭,蔡總統的律師拿出蔡的博士證書庭上勘驗,雙方律師就真假激辯。蔡的律師明天將出具博士論文。
因案遭通緝的彭文正視訊參與今天辯論程序,他主張本件應列為重大矚目案件,目前為一名法官審理,不公正機率為1/2,如果三名法官審理,不公正機率則為1/8,所以必須爭取。
彭文正委任律師表示,本案在台北地院沒有分案為矚目案件,已提起行政訴訟,並於庭上要求本案停止審理;另請求受命法官張詠惠上簽呈,讓案件重新分案,並列為矚目案件,改由三名法官來合議審理。
法官張詠惠表示,彭文正的律師之前聲請法官迴避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本案並沒有法官自行迴避的事由,她強調自己沒有政黨色彩及偏頗情況,本案從108年至今,沒有法律上的停止審判事由,諭知繼續審理。
彭文正表示,法官要審理他很開心,他為了這個案子被控妨害名譽遭起訴、通緝,護照也被撤銷。
蔡總統的委任律師連元龍表示,彭文正應回台來說清楚,況且他涉犯的刑事案件(妨害名譽)與本案確認蔡總統博士論文的民事訴訟無關,請求法官判決駁回。
連元龍當庭拿出2015年補發之蔡總統的博士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彭文正的律師張靜上前仔細查看其浮水印記等細節,質疑其真實性,並要求對方應提出博士論文。
連元龍表示,蔡總統有留一本博士論文;法官詢問,這一本是1984年蔡英文在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取得博士學位的那本論文嗎?連元龍答稱,是的,而且蔡總統學成歸國申請任教,也是以這本送到政治大學審查再發還。法官諭知,明天續行審理本案時,請連元龍務必把它帶到庭上。
全案緣於,彭文正質疑蔡總統學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一審認定,彭文正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文正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就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為受命法官,並訂於29日及30日開庭審理。(編輯:張銘坤)1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