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承諾書投共還月收4萬元,遭檢方起訴。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天表示,這些可恥害蟲,必須除惡務盡;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相關軍法規範應檢討,要有更適應當前兩岸局勢的作法。
向德恩涉遭中國吸收,檢調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檢調更查出他疑受指示刺探3名陸軍高層軍官,層級直達中將,但因罪證不足不另起訴。
對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在臉書發文表示,這些叛國媚共者都是很類似的論調,台灣內部這些可恥的害蟲,必須除惡務盡。
王定宇也提到,由於事涉多位軍中高階軍官已淪共諜,但涉及國防機密的部分都已被清空,無法構成國安法發展共諜及刑法外患罪,目前涉案的軍官名單已交給國防部進行忠貞清查,檢方今天偵結後也依貪污罪起訴向德恩,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員羅致政,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直言,真的有夠離譜,而且這起案件如果是檢方查出來的,代表政戰系統有很大的漏洞,這是更大的問題。
針對此案是否有修法的可能,羅致政認為,在軍法規範中,戰時才會啟動,因此相關戰時、平時規範在執行上,可能不要做嚴格區分,應該要有更適應當前兩岸局勢需要的作法,這一塊有必要補強,而且軍人對國家的效忠、叛國罪刑等,應該要有更嚴格的機制。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員、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則說,基本上就先適用現有法令,呼籲司法單位要以更嚴厲的角度來詳查跟審判,因為這事涉知法犯法、現役軍人投敵問題;不過,對於反情報作業的精進,也應該給予鼓勵,因為現在查獲違反國安相關法令的情況越來越多。
趙天麟指出,過去馬政府時期外交休兵,國防也幾近休兵,因此國安呈現開大門的情況,讓中共在台發展幾乎如入無人之境,現在除了法律補破網,反情報作為也補破網,某種程度來說,這也是好現象。
檢調單位調查,現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在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不但自民國108年起每月收賄新台幣4萬元,總計56萬元,更簽署投降承諾書穿軍服合影,並以「老張」為代號協助邵維強刺探軍情。(編輯:林興盟)1111122
學者:防中共滲透確保安全 建議恢復軍法審判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2日電)陸軍步訓部上校向德恩穿軍服向中共簽投降承諾書,引起譁然。國軍將領今天表示,中共對台滲透未間斷,且有加大力道趨勢;學者說,中共滲透態樣多元,建議應恢復並適度改良軍法審判制度,以利確保軍隊安全。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自民國108年以每月新台幣4萬元收賄達56萬元,甚至簽下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檢調今天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求刑12年。
國防部今天指出,此案凸顯中共對台滲透吸收、蒐情竊密,對台灣已形成嚴峻威脅。軍方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向德恩目前遭停職,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後續若遭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情工法等判刑確定,且未被宣告緩刑,將被汰除且無法領取退休俸。
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所學者李哲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司法院去年有討論成立有關國家安全的國安專庭,由涉略國安的檢察官、法官組成,主因是過去幾年共諜案件增加。
針對中共對台滲透態樣,李哲全說明,中共可能找尋現役國安部門人員,例如調查局、軍情局、軍中的校級及將級軍官,除了提供軍事機敏訊息外,也提供包括例如總統國慶談話等政治訊息,甚至更敏感的還有軍中推動的重大計畫,例如攸關通聯的通訊構改專案等都有可能。
李哲全提到,最常見的則是「學弟找學長、退役找現役」發展組織,目的是希望在軍中及國安單位形成一種潛伏的力量;另一種態樣,則是被滲透對象雖然當下沒有答應要協助,但卻約定好待日後退役後才協助,主因是現役與退役在法律上的責任差別巨大;也有態樣是中共透過代理人,鼓動台灣內部社會發起動亂甚至顛覆。
國軍將領告訴中央社記者,依據觀察,近年相關案件數量已有減少,主要是隨著資訊發達,絕大部分國軍官兵對於中共滲透態樣都有所認知,即便遭到接觸也會主動回報,在第一時間「斷根」;但事實上,中共對台滲透未間斷,且更有加大力道趨勢,國軍也透過法紀教育及案例宣導,提醒勿出賣國家及同袍。
針對各國的滲透案例,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學者蘇紫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近年國際間著名軍事間諜案例包括,2021年美國聯邦調查局破獲海軍洩密案,海軍核子工程師及妻子將核潛艦資料出售外國政府代理人,獲利新台幣18萬元,今年9月遭判處的刑期超過19年;去年義大利參謀長辦公室幕僚將北約戰略規劃機密資料出售給俄國武官,每次獲利新台幣16萬元,事後遭逮捕並以間諜與國安罪重刑起訴。
蘇紫雲建議,軍事間諜是國安極大威脅,各國反情報單位無不積極反制,因此應結合司法系統以叛國重罪論處;另外,針對法務部的檢察系統,可適度評估設置專業檢察官或邀軍檢參與,最重要的則是評估恢復「軍法審判」。
蘇紫雲解釋,若可經過討論後予以恢復並改良軍法審判制度(例如軍法官的獨立性),有助相關軍法事件的嚇阻,確保軍隊治理的統率權與軍隊安全。(編輯:謝佳珍)1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