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行政院日前公布亞泥案真相調查並召開記者會,說明「查無不法、行政作業有瑕疵」。多名亞泥案真相調查委員會中的成員今天發布聯合聲明,無法認同行政院「查無不法」的結論。
行政院在日前核定、公布「亞泥新城山礦場租用原住民族土地真調報告」,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於記者會中表示,調查報告做出「資料顯示,尚無發現不法」、「行政作業有瑕疵,忽略傳統慣習」兩點結論。
包含亞泥新城山礦場租用原住民族土地真相調查委員會專家學者代表陳竹上、林淑雅;真相調查委員會玻士岸部落代表田明正、陳孝文、白誠實、鄭文泉、邱寶琳;真相調查報告撰寫團隊主持人陳毅峰、張鑫隆今天發布聯合聲明,無法認同行政院所謂「亞泥案查無不法」的結論。
聯合聲明中提出2點反駁。首先,在報告資料已顯示多項爭議文書;第二,報告「第七章建議」未經全體委員審閱,更不宜納入「查無不法」的結論。
呈現歷史不正義報告,理應為政府、亞泥、原住民三方還原歷史事件而協商轉型正義的基礎,但行政院卻做出與調查報告具體內容矛盾「尚無發現不法」的結論,偏頗特定立場,傷害落實轉型正義契機。
聲明中進一步舉例,如報告第187頁表示,遠東集團早期與黨國關係密切,並聘用曾任政府高官熟悉政府運作的顧問,利用其豐富人脈與對土地法規嫻熟的認識,協助集團下的亞洲水泥遠赴當時地處偏僻卻蘊含有豐富礦產的花蓮,設廠開挖水泥礦石。
以當時的政治命令高於法律規範的方式,未「合意拋棄土地」卻取得限期提供拋棄書的協調會議紀錄結論、以及未說明而取得蓋印章的同意書、拋棄書等租用原住民族土地的必要文件,疏忽文化脈絡的差異及原住民對殖民者語言的掌握能力相對不足,而未有足夠坦誠、充分細膩地與居民溝通以取得原住民族的同意進行開採。
第二,行政院上述「查無不法結論」,引用自調查報告的「第七章建議」中所述「亞泥申請承租原住民保留地之過程,尚無發現證據顯示有不法情事」的片面論點。
然而聲明指出,實際上,基於種種原因,「第七章建議」公布前並未讓全體13名真相調查委員有審閱、同意、提出不同意見的機會,卻將「查無不法」此等與前六章矛盾的結論,偷渡在「建議」之中,行政院並透過記者會予以簡化、強化,導致媒體順勢大幅報導,極少關注報告整體論述,造成失焦、失真,令人遺憾。
聲明最後提到,能夠理解第七章四大建議屬於政府、亞泥、原住民三方協商轉型正義方案的過程,也將提供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參考。故期盼國家提供社會大眾解讀原住民族土地歷史不正義事件的調查報告訊息時,立場應更為客觀審慎。(編輯:陳政偉)1110215
亞泥案調查報告出爐 無不法、地方政府有行政瑕疵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蘇龍麒台北9日電)行政院今天指出,已於昨天核定亞洲水泥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真相調查報告,結論包含無發現不法,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作業忽略傳統慣習,有瑕疵;另有亞泥公司成立基金與部落共管等4點共識。
政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消弭亞泥公司於新城山礦場採礦的紛爭,總統蔡英文於106年12月28日「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委員會」第4次會議指示,由部落代表、政府、亞泥公司三方組成真相調查專案小組,政院於昨天核定真相調查報告。
真相調查小組於107年6月20日成立,成員共計13人,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為召集人,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擔任副召集人,經濟部、亞泥、專家學者及部落皆有代表。
政院指出,真相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2點結論分別為,資料顯示尚無發現不法,以及地方政府行政作業有瑕疵,忽略傳統慣習。
政院說,另經林萬億主持協商,達成4點建議事項共識,包含政府誠懇面對真相、制定「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及亞泥公司成立基金與部落共管、制定「礦場轉型與土地再利用計畫」,與主動踐行諮商同意程序。
根據調查報告,花蓮縣政府及秀林鄉公所於62年間辦理部分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塗銷及出租、續租程序上有瑕疵,忽略太魯閣族傳統土地利用方式及傳統慣習,造成當地原住民族傳統生活、地理環境、社會經濟等多方面不利影響。
報告指出,應對當地族人合理補救,中央將積極督促花蓮縣政府及秀林鄉公所透過收取的特別稅及土地租金中提撥一定比例經費,挹注當地原住民族及其部落相關公共建設或經濟發展。
至於亞泥公司申請承租原住民保留地的過程,報告說,尚無發現證據顯示有不法情事,但部分族人仍有疑慮,其是否違法或有不當情事,應由司法或監察機關調查認定。
為彌補對原住民族不利影響,報告指出,真相調查報告公布後1年內,政府將與部落及亞泥公司充分溝通,調查礦區內所有原住民保留地現況,據以制定礦場所在地「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依法協助族人儘速回復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礦場部分,報告顯示,政府將與部落會議共同協助亞泥公司,於回復土地權利前,依原住民保留地法定租金標準與地主洽談簽訂土地租約,保障亞泥合法承租權及其員工工作權。
政院表示,真相調查報告公布後,附帶建議事項將由各權責機關持續推動,持續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政策目標。
對於行政院公布的真相調查報告,亞泥告訴中央社記者,報告已證明,亞泥在租用原民地過程中並無不法情事,也還了亞泥一個公道。
亞泥指出,有關亞泥與玻士岸部落諮商案,這也是真相調查報告的第四項建議事項,部落會議、秀林鄉公所、亞泥均已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完成相關法定程序,也依規定訂12日下午2時召開部落會議,讓部落家戶代表進行投票表決。
亞泥表示期待透過部落民主的投票程序,讓部落家戶做出最好的決定,也希望這次部落諮商程序,能夠成為企業尊重原住民族的典範案例,亞泥絕對會信守承諾,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編輯:張均懋)11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