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9日電)香港中文大學5名學生前年參與了「反送中」運動的示威和衝突,今天被法院重判入獄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2019年「反送中」爆發後,11月11日有人在中大發起「黎明行動」,其後大批學生及示威者占據校園及通往校園的行人橋,一些人向橋下的高速公路投擲雜物堵路,期間與警方發生衝突。
示威及衝突期間,警方曾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並拘捕上述5名中大學生,其後起訴他們暴動罪及違反「禁蒙面法」。
5名被告早前在法庭否認控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刑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另據商業電台報導,5名被告是符凱晴、劉晉旭、高志斌、陳歷釋及許貽顓。
兩年前的6月9日,泛民主派組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草案,開啟了香港歷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一場政治運動。
據媒體今年6月整理的資料,事發兩年來,警方拘捕了1萬260人,當中750人涉及暴動罪。
被捕者的控罪包括暴動罪、非法集結、傷人、襲擊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截至4月30日,已經完成或仍在司法程序處理中的2624人,其中100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15人被定罪。(編輯:張淑伶)1101019
參與反送中抗爭的香港中文大學五名學生被重判近五年
2021年10月19日 美國之音
參與2019年“反送中”抗爭運動的5名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週二(10月19日)因涉嫌“暴亂罪”被法院判處5年監禁。
據港媒報導,受到重判的5人被捕時都是中大本科生,他們是劉晉旭(21歲)、符凱晴(女,21歲)、高梓斌(21歲)、陳歷釋(18歲)及許貽顓(20歲)。審理這個案子的是香港西九龍法院。
現年23歲的符凱晴在法庭上解除律師代表後親自陳情說,不後悔自己的行為,認為權威不代表正確,他形容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
符凱晴刑期是4年零11個月,4名男生的刑期都是4年零9個月。
2019年3月,港府提出修例,要與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大陸建立引渡機制,引發港人強烈不滿。一場以學生和民眾為主體的“反送中”抗爭運動在香港爆發。
當年6月9日,泛民組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開啟了香港歷來規模最大、持續半年多的抗爭運動,數以百萬市民走上街頭參與和平示威。運動到了2020年1月底因新冠病毒疫情爆發才逐漸平息。
2019年11月11日,反送中運動進入高潮。抗爭者在中大發起“黎明行動”,大批學生及市民佔據校園及通往校園的中大二號橋,有人向橋下的高速公路投擲石塊和雜物堵路。防暴警察則向學生髮射上千發催淚彈和無數的橡膠子彈,並使用水砲車等武器攻擊學生。抗爭者則以點燃堆起的雜物、投擲汽油彈、罐裝水瓶、石塊等試圖阻止警察進入校園抓捕。
這5名中大學生便是在這次著名的“中大保衛戰”中被拘捕的。當局指控他們涉嫌“暴動罪”、違反“禁蒙面法”。5名被告在庭審期間否認控罪,但今年9月3日被法官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該案的法官在判刑時表示,本案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帶領角色或有實際參與暴力,但法庭不應只考慮其個人行為,業要考慮整個群體的行為。
截止到今年6月為止,因參加反送中運動而被捕的人已有1.26萬人,其中750人涉及“暴動罪”,其他指控包括非法集會罪、傷人罪、縱火罪、襲警罪、私藏武器罪等。到4月30日,已完成或仍在司法程序處理中的有2624人,其中100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15人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