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8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先前因涉嫌詐欺及違反港區維護國安法被警方逮捕,之後被起訴,期間一直被扣押。他今天向法庭申請保釋再度失敗,高等法院拒絕他的申請。
黎智英今天原本同時就詐欺案與違反國安法控罪提出保釋申請,之後撤回欺詐案的申請,只就涉嫌國安法控罪提出申請。
綜合香港電子媒體傍晚發自高院的報導,法官拒絕黎智英的申請,他並被送回監獄看管,等待案件審理。
黎智英所涉上述詐欺及國安法案,預定4月16日一併審理。
去年12月23日,黎智英曾獲高院批准以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3610萬元)現金等多項條件保釋外出,但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2月9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勝訴),黎智英需要繼續收押。
香港國安法第42條規定作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律政司是基於上述規定向終院提出上訴,並指高院批准黎智英保釋,犯了原則性錯誤。(編輯:繆宗翰)1100218
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 獄中再度被捕
2021/02/18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據報導,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違反「港區國安法」,16日在已被羈押的情況下再度被港警拘捕,罪名則是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是在16日晚間於赤柱監獄被港警國安處人員拘捕。官方指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在「12港人案」中串謀協助罪犯。
報導指出,與黎智英一同被捕的還有陳梓華,同被起訴上述兩項罪名,他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
報導提到,除國安罪名外,官方指黎智英和陳梓華2020年中協助港人李宇軒離港。
李宇軒因「反送中」運動案被捕,2020年8月與11名港人試圖搭船逃往台灣,但在中國水域被捕,目前在深圳服刑。
此前,黎智英已先後因為多項罪名被警方逮捕,涉案罪名包括詐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非法集結;因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羈押在赤柱監獄,無法保釋。(編輯:邱國強)1100217

因替中國從事間諜活動,被判處4年9個月徒刑。(ODD-ADNERSEN-Pool-via-路透社)-218x1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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