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涉性騷擾有辱官箴,監院11比0通過彈劾+丁批監委先射箭再畫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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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5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圖)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委調查後認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圖)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委調查後認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5日電)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丁允恭案經紀惠容、王美玉赴相關機關調卷、約詢各方當事人後,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

紀惠容、王美玉指出,丁允恭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監委調查發現,106年2月間,Y女北上工作結識A男,並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承認在兩人分手後、106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自己與Y女兩人合照。雖10分鐘後隨即下架,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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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惠容、王美玉指出,Y女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丁允恭行為造成Y女感受冒犯,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的性騷擾。丁允恭在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聯繫Y女,要求Y女回心轉意,A男也曾向丁妻反映,丁允恭也證實A男對自己的投訴。

丁允恭是否涉及權勢性侵,紀惠容說,丁允恭在被約詢時否認權勢性侵,否則這段戀情不可能維持2年多,監委看過雙方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對話,兩人是互動親密的男女朋友,因此很難界定為權勢性侵。

紀惠容、王美玉表示,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7日通過彈劾案,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由懲戒法院決定懲戒程度。

外界關心Y女曾轉交陳情信給時任高雄市長的監察院長陳菊,紀惠容、王美玉表示,調查過程都有約詢媒體所提及的民進黨大老張俊宏、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陳菊等相關證人。

紀惠容、王美玉指出,雖證人B男、B女稱在106年3月28日鈺善閣餐會,將陳情信請託張俊宏,並接獲回復已轉請邱義仁交給陳菊處理,但經監察院約詢張俊宏及其女性友人黃小姐、邱義仁、陳菊等人,都堅稱未曾接獲該陳情信,監委也曾無預警赴高雄市政府調取相關卷證,查無該陳情書的受理和登錄資料。

紀惠容說,在約詢時,陳菊表示事先真的不知情;王美玉則說,由於當事人雙方不希望戀情公開,陳菊並不知道兩人在談戀愛。

此外,紀惠容也提到,丁允恭曾獲頒三等功績獎章,但由於現行規定,要情節重大可能要褫奪公權才能追回功績獎章,因此請行政院重新檢視獎章條例規定。

王美玉說,彈劾案通過後,公文不需要陳菊經手,因為陳菊是此案約詢對象,全程都需要利益迴避。(編輯:謝佳珍)1100115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有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右)、林郁容(中)、王美玉(左)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監院以11 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10年1月15日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有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右)、林郁容(中)、王美玉(左)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監院以11 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10年1月15日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有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前右)15日下午說明調查報告,指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10年1月15日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有桃色風波,監察委員紀惠容(前右)15日下午說明調查報告,指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10年1月15日

丁允恭批監委先射箭再畫靶 將退回功績獎章

2021/01/15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5日電)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涉桃色風暴遭監察院彈劾,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天表示,願接受彈劾在內的種種處置,他將主動退回行政院功績獎章。不過,丁允恭也說,監委是先射箭再畫靶,大多是Y女主動與他通聯,並非他單方面糾纏。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丁允恭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監院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允恭下午透過聲明表示,有關於高雄市新聞局長室發生性行為一事,確屬不當,且有違市民大眾對公務人員行止的期待,對此除已辭去公職負責外,也再次向社會表達歉意。他願接受監院彈劾在內的種種處置,並無爭議與怨懟。有關他因施政表現所獲頒的行政院功績獎章,也將主動退回。

紀惠容、王美玉今天下午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丁允恭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兩次墮胎。

丁允恭說,部分人士指稱他依仗權勢與Y女發生關係的部分,監委調查與監委對媒體回應已明確指出,他與Y女交往兩年時間屬正常親密關係,並無所謂權勢關係可言。

他也主張,他的行為與性騷擾防治法所定義的「性騷擾」全然不合,濫用此一詞彙,有侵害人民名譽權之虞。

丁允恭表示,監委的「性騷擾」相關指摘,未免有依照性別刻板印象,先射箭再畫靶的結論;對於Y女在分手後主動通聯、索討金錢的事實,而非他不斷騷擾,也未公平揭露,他深覺遺憾。

他認為,調查報告此一部分內容,不僅無從達致台灣性別平等的發展,反而促使社會大眾誤解性別平權主義為偏狹的「唯性別正確主義」,負面影響深遠。

Y女也發出聲明表示,雖然丁曾經傷害過她,但她並不恨丁,希望丁能接受應有的處罰後,好好過日子。

在丁允恭、Y女發出聲明後,丁允恭現任妻子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雖然兩個女人的戰爭這種事很愚蠢,但看到加害者要把自己變成聖人,她實在無法忍受。她和丁允恭在一起一年半,在痛苦中他們彼此扶持。「如今,我們已經結婚了,在他一無所有的時刻,如同妳所說的,我們會更努力的活著,而且活得很幸福。」(編輯:蘇志宗)1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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