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指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另法院讓鄭姓男子交保,對此將提起抗告。
李承翰父母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僅說「太離譜」。鄭姓男子表示沒有意見,願意交付保證金。
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將鄭姓男子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由審判長卓春慧、受命法官林家賢和陪席法官鄭諺霓共同審理。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說明,鄭姓男子在99年有就診紀錄,醫師診斷鄭男有思覺失調症,但從106年後即未有看診紀錄。

洪裕翔指出,合議庭調查鄭姓男子案發當天足跡,四處陳述有人要謀害自己、取得保險金,甚至欲搭乘火車北上開記者會。
洪裕祥表示,鄭男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鄭男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的李承翰。
為釐清鄭姓男子的精神狀況,合議庭請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做精神鑑定報告,醫師診斷鄭男行為時,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
醫師向合議庭陳述,鄭男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合議庭認定鄭男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程度。合議庭為降低鄭男再犯的可能性,令到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即強制就醫)5年。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編輯:謝雅竹)1090430
關於思覺失調症
- 思覺失調症是什麼?
思覺失調症是一種思考及知覺失調的腦部疾病,舊稱「精神分裂症」,由於名稱帶有刻板印象,因此在2014年更名。全台盛行率約千分之3,超過半數在30歲前發病。患者因腦部神經傳導物質不明原因失調,常有妄想、出現幻覺或專注力變差等症狀,如果不積極治療,會惡化到無法自我照顧的程度。 - 思覺失調症如何治療?吃藥就會好嗎?
藥物治療可減輕幻覺或妄想等症狀,早期就醫並定期接受門診治療,復原狀況會更好。此外,衛福部也指出,透過自主性社區治療、支持性心理治療或職能治療,能幫助患者培養工作技能,或是調整心理素質。各方面合作下,能進一步幫助患者穩定病情,回到正常社會生活。
2020/04/3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鐵路警察遭刺死案,凶嫌因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說,殺警行為天地不容,不讓犯嫌以精障藉口逃避刑責,檢方將上訴;因犯嫌交保,啟動社會安全網,避免再犯。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可上訴。
蔡清祥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殺警行為是天地不容,國人也無法原諒,不會讓犯罪者以精神障礙為藉口理由,逃避刑事責任,嘉義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深入探討此判決合理性,將提出理由依法上訴,他會持續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
至於犯嫌獲交保部分,蔡清祥指出,因沒有看到嘉義地院判決裁定書,不知法院以何理由交保,可能法院就要負起責任,讓人自由在外趴趴走。
蔡清祥強調,不容許自認為是精神障礙者在外趴趴走,即刻啟動社會安全網,讓相關人士密切注意他的行蹤及行為,也呼籲犯嫌本人以及其家人做好監督防範,避免再犯,更不容許再發生類似遺憾的事件。
媒體提問,是否考慮修法?蔡清祥說,精神障礙能夠免責是依照刑法的規定,但是本件犯嫌是不是因為精神障礙而「絕對」無辨識能力,這還須深究,法院是以此理由判決無罪,嘉檢將提起上訴。
媒體提問,台中牙醫遭刺死案,二審昨天認定賴姓凶嫌犯案時因思覺失調、喪失行為能力,判處無期徒刑,家屬希望精神病犯嫌統一關在監獄病舍終身監禁。
蔡清祥回應,犯嫌經判決確定後發監執行,若確實有精神病或其他病症的話,台中監獄有一個培德醫院專門收容這些受刑人(病患),在執行上是沒有問題的,培德醫院有內、外科及精神科醫師進行診治,因此對執行的受刑人來講,有完善的制度使其依法執行。(編輯:張銘坤)1090430
鐵路警遭刺死案凶嫌判無罪 警政署:判決不公
2020/04/30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0日電)鐵路警察遭刺死案鄭姓凶嫌因精神疾病一審判無罪。警政署今天表示,對此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警政署今天發布聲明稿表示,對於此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犯嫌應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士氣。
署長陳家欽說,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
警政署表示,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後盾,維護警察執法尊嚴。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編輯:張銘坤)1090430
刺死鐵警凶嫌判無罪 徐國勇:絕對依法上訴
2020/04/30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0日電)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無罪。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表示,對於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對此,徐國勇今天表示,對於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編輯:趙蔚蘭)10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