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中央社台北30日電)陸媒澎湃新聞晚間報導,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今天批准逮捕稍早前涉及越境而遭扣押的12名港人,其中開船的鄧棨然等兩人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捕,其餘10人則為涉嫌偷越邊境罪。
報導引述「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表示,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喬某某,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等10人」。
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並說,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綜合星島日報等港媒報導,廣東海警局8月23日在粵港東南方向海域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逮捕船上12名港人。
據報導,被捕12人都與去年的「反送中」抗爭案件有關,其中包括因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被捕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
深圳檢方今天正式批捕前,12名港人一直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部分被捕者的家屬上午到香港中聯辦請願,並批評港府至今沒有提供任何實質協助,要求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
家屬並重申兩點訴求,一是拒絕中國方面的「官派律師」,二是要求海事處公開事發當天果洲群島一帶的雷達紀錄,以明確當事人是否在中國大陸水域被捕。
星島日報並披露,被捕港人中負責開船的鄧棨然可能觸犯組織他人偷渡罪,刑期2至7年不等,偷越國(邊)境罪」一般刑期為一年以下。(編輯:周慧盈/繆宗翰)1090930
12港人涉越境被捕 港媒:開船者刑期2至7年
2020/09/3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0日電)因涉非法越境而被中國海警逮捕的12名香港「反送中」運動示威者仍在扣押中,港媒報導,其中一人名叫鄧棨然,負責開船,可能因此觸犯組織他人偷渡罪,刑期可為2至7年不等。
星島日報今天報導,12人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一般刑期是一年以下,但責責開船的鄧棨然可能同時觸犯組織他人偷渡罪。
據報導,鄧棨然逃離香港前,在港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等罪。
8月23日,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的中國大陸管轄海域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一艘,逮捕了12名港人。
據報導,被捕12人都與「反送中」案件有關,當中包括因觸犯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被被捕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
報導表示,30歲的鄧棨然曾任銷售員。去年9月30日,警方在他位於灣仔的房宅搜出汽油彈原材料。他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得出境。
另外,被捕港人的部分家屬今早到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請願,他們批評港府至今沒有提供任何實質協助,要求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
家屬並重申兩點訴求,一是拒絕中國大陸「官派律師」,二是要求海事處公開事發當天果洲群島一帶的雷達紀錄,以明確當事人是否在大陸水域被捕。(編輯:周慧盈)1090930

因替中國從事間諜活動,被判處4年9個月徒刑。(ODD-ADNERSEN-Pool-via-路透社)-218x150.jpg)
congress-218x150.jpg)
-218x150.jpg)
-218x15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