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辦公室又遭香港國安警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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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據報導,香港警方下設的國家安全處今天派人搜查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一個辦公室。

根據蘋果日報網站的報導,該辦事處位於九龍觀塘,「部分是黎智英用來注資給壹傳媒集團以協助集團營運的」。

報導表示,警方的搜查行動令人關注是否會有其他隱藏目的,包括「妨礙壹傳媒取得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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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搜查探員來自警方國安處,他們所持理由是調查一宗欺詐案,這起案件與今年8月警方以串謀欺詐罪拘捕黎智英的案件有關連。

據報導,探員打開了辦事處的保險箱,取走了一批證物,而當時黎智英的律師不在場。

8月10月,警方派遣大批人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部分行動與執行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期間警方拘捕了黎智英等多人。

另外,黎智英與20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因為參加今年的「六四」燭光晚會,日前被警方拘捕及起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他們今天下午再次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裁判官批准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理,定於11月3日再提訊。

在香港,裁判法院是最初級的刑事法院,區域法院則審理較嚴重的罪行,可定罪的刑期也更高。(編輯:沈朋達)1091015

黎智英辦公室又遭香港國安警搜查

2020-10-15 BBC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九龍觀塘的私人辦公室被警方突然搜查,並帶走若干文件。香港警方後來向BBC證實是國家安全處登門搜查,且與此前搜查壹傳媒總部大樓有關。

身處台灣的黎智英長期助手馬克·西蒙(Mark Simon)星期四(10月15日)透過社交媒體透露,十多名警員早上到該辦公室,並在黎智英代表律師抵達前入內搜查。他當時稱不清楚警員的具體身份。

壹傳媒旗下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被搜查的是黎智英名下力高顧問公司在九龍觀塘的辦事處,警員持搜查令進入,並曾打開辦公室內的夾萬(保險櫃)。

此次搜查在黎智英等26人因參與“六四”31週年悼念活動被控煽惑非法集結,而須再次到法庭應訊前數小時發生。黎智英在法庭外批評警方“離譜”,並稱警方旨在滋擾他。

“勾結”案後續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引用《中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9條,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拘捕黎智英,數百警員進入位於新界將軍澳的壹傳媒與香港《蘋果日報》大樓搜查,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那是黎智英今年以來第三次被捕,同日尚有前香港眾志與學民思潮成員周庭等九人因同一案件被捕。警方一天后陸續准許各人保釋候查,目前尚未提出檢控。

香港時間星期四午間,馬克·西蒙在Twitter上透露辦公室被搜查的消息。他說:“我跟警察對話,他們說會等待我們的律師抵達。他們沒有。我們的律師來到之前,他們帶著文件離開。”

“沒聯繫方法,沒提供警員名字。”

馬克·西蒙又稱:“搜查的目的,就是繼續把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案件,而更讓人不安的是,截斷黎先生用以支持《蘋果日報》的資金。”

黎智英出庭前對現場媒體記者說:“警察都沒等律師來就把東西全都帶走了,這絕不是法治。他們也沒給我們留下搜查令,就把所有東西拿走了。”

星期四傍晚,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向BBC發來聲明說:“國安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0月15日)根據法庭手令採取行動搜查觀塘區一辦公室,檢取相關證物作進一步調查。行動中沒有人被捕。”

警方的聲明並未進一步說明帶走了哪些文件,也沒有回應黎智英和馬克·西蒙的批評。

“六四”非法集結案移送上級法院

在三次被捕之外,今年6月4日晚“六四”31週年晚會未能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如常舉行,黎智英等26名前往維園參加活動的人士收到法庭傳票。主持檢察工作的香港律政司起訴他們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黎智英等人於7月13日和9月15日兩度到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提訊。星期四第三度出庭時,裁判官接納檢方要求,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地方法院)審理,11月3日再由區域法院法官提訊。

因管轄變更,一旦被判有罪,黎智英將要面對的最高刑罰,從兩年監禁變成五年監禁。

黎智英今年其餘兩次被捕分別涉及去年8月31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去年8月18日、10月1日涉嫌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於2017年6月4日“六四”28週年晚會上涉嫌恐嚇一名記者。

西九龍裁判法院一位裁判官上月初就恐嚇案裁定黎智英無罪,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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