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中被點名的美國人: 證供所指為正常新聞工作對前同事壓力下作證感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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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 美國之音 鄭樂捷

倫敦— 兩名與《蘋果日報》有關的美國人再在其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中被點名,這次是因為他們的前同事在同案中認罪,並在證供中提到他們的名字;兩人都指證供中談到的事不過是正常的新聞工作,亦對前同事在壓力下作證感到悲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星期三繼續庭審,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分出庭作供。他在供詞中提到,黎智英對《蘋果日報》英文版編採運作有清晰指引,也會透過他的私人助理西蒙(Mark Simon)及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介紹撰稿人,兩人皆是美國公民。

西蒙對美國之音說,他十多年來在壹傳媒旗下的刊物撰寫英文專欄,亦有邀請他人為《蘋果日報》撰文,包括兩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農.史密夫(Vernon L. Smith)及「歐元之父」孟岱爾(Robert Mund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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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並不是什麼驚奇的事,基本上這是新聞活動、新聞管理,不過如此⋯我不知道(控方)想指出什麼,似乎當中的問題是,一份報紙在做一份報紙應該做的事。”

張劍虹被逼指控朋友及老闆

西蒙對美國之音說,他在2001年認識張劍虹,他稱對方為他的朋友。

他說:「這件事是一場悲劇,一個人被逼指控他的朋友及他的老闆,是令人感到極為可怕,這對很多人是十分難受的。今日在《蘋果日報》圈子中有很多訊息,這是一個悲劇。他與控方達成協議,我想他只能說他要說的事。”

在月初控方作開案陳詞時,控方指黎智英擁有廣闊的國際人際網絡,並提及多名與黎智英有聯絡或合作的外國政商界人士,西蒙亦被點名為「共謀」之一。

控方也曾經提到祈福德,指他在2020年10月出席黎智英的訪談節目,說到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可增強台灣力量。

承認從事新聞工作

現時是「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主席的祈福德發表聲明,承認他有為《蘋果日報》尋找撰稿人。

他說:「是的,我也承認從事新聞工作(plead guilty of practicing journalism)。劍虹及其同事與黎智英一起工作,在他們經營香港最重要的報紙的26年間,為推動香港的自由和民主事業所做的一切,值得受到讚譽。”

他又指,張劍虹的證供中沒有任何內容指控黎智英違法,而黎智英只是爭取中國在香港實施《基本法》中所承諾的自由和民主。

對證供感無比悲傷

祈福德指,沒有對張劍虹的證供感到憤怒,而是感到無比悲傷,他指黎智英等人應立即獲釋。

他說:「自從當局強迫《蘋果日報》於2021 年中關閉以來,劍虹和五名同事已被扣柙為人質近三年。他們已經認罪,但仍然被關在監獄,被拒絕保釋,逼使他們在正在進行的針對黎智英的表演審判中充當配角。”

他又說:「我們誰也不知道,如果我們處於劍虹和其他人所承受的那種壓力之下,我們會如何反應。我們都認為我們會像黎智英一樣,勇敢和光榮地堅持我們的原則。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大多數人永遠不會受到這樣的考驗。”

祈福德稱這場審判為「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指它每天都會提供新的證據,證明中共及香港幫兇踐踏他們所承諾的自由。他說,令人振奮的是,國際社會團結一致,反對香港的正義和新聞自由受到侵蝕,並要求對中國違背承諾的行為承擔責任。

黎智英面臨終身監禁

黎智英案去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審訊不設陪審團。黎智英不認罪,他面臨的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

張劍虹同樣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他在前年11月與另外五名被告認罪,等候黎智英案審結後求情和判刑。當時,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發出聲明譴責對《蘋果日報》員工的任意法律迫害,並敦促香港當局立即撤銷對媒體工作者的所有指控。

黎智英案首位控方證人、黎前下屬出庭作供,指黎透過媒體呼籲港人上街

2024年1月17日 美國之音

香港民主派人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Jimmy Lai)被控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星期三(1月17日)繼續庭審。該案的首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說,他2019年接到來自黎智英的指令,要呼籲港人上街抗議,並吸引西方民主國家的注意。

據港媒報導,作為「從犯證人「的壹傳媒集團時任行政總裁、蘋果日報時任社長張劍虹作供稱,黎智英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指示要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上街抗爭,向政府施加壓力。

張劍虹還說,黎智英相信,政府提出的修例將允許把不聽話的港人和中共政權的眼中釘送到中國由中共控制的法庭受審,將被用來鎮壓香港的民主和自由。而且,一旦修例獲得通過,媒體也無法做到。

張劍虹表示,黎智英的形像一向都非常清晰,是追求民主、自由,反對獨裁。

張劍虹也表示,黎智英當時覺得有需要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反修例事件,希望他們提供援助,包括透過一些強烈行動,例如制裁。

現年76歲的傳媒大亨黎智英及其經營的蘋果日報等三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與國安法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張劍虹與陳沛敏等六名前蘋果日報或壹傳媒高層也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各人已於前年底認罪,部分人以共謀身份作供。他們將在黎智英案結審時被宣判刑期。

在黎智英案1月16日的第十天庭審中,辯方曾爭議控方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專家證人證供與本案的關聯性。辯方認為,控方並非依賴王貴國的證供來證明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製裁,與美國政府行政命令等制裁措施的關係,認為王貴國的證供與本案無關,故無須傳召他出庭。

該案的三名法官裁定有關專家報告可呈堂,強調控方毋須證明外國最終實施的制裁是由黎智英請求外國製裁的行為所致,並稱專家報告並非“聖經”,法庭將會負責決定接納或拒絕有關專家證詞。

黎智英案去年12月18日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

控方稱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多次與包括美國總統、副總統在內的多名外國政要會晤,推動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政府,對北京中央或香港政府實施制裁。

有分析批評案件是赤裸裸地剝奪香港人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黎智英1月2日答辯否認對他的指控。

黎智英是中共當局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後,遭到當局指控的最知名和最有影響力的人士。

美國和英國政府都譴責香港當局以北京在香港強推的國安法為依據審判黎智英和其他人,並敦促當局立即釋放他們。

香港多起涉及”港版國安法”的案件,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派初選案,預料會在2024年內審結。有分析相信,這些案件的裁決,加上港府就基本法23條相關國家安全進行立法,將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

在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當中,黎智英案無疑最為引人注目,尤其是蘋果日報曾被認為是香港媒體的「燈塔」。若黎智英等涉案人如外界預料遭重判,勢必觸發國際社會強烈反彈,促使美國等西方國家加強對香港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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