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日昨針對憲法法院的113年憲暫裁字第一號,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修正規定的暫時處分公開貶抑,斥責該暫時處分是「在講什麼叭噗」?並大言不慚地要求和主筆的大法官進行一場辯論。
舊時台灣街頭販賣廉價霜淇淋的小販,所用的叫賣器(喇叭),會發出單調的叭噗(BaBu)聲。所以,兒時大部分的同伴會稱霜淇淋為「叭噗」。但是,後來「叭噗」衍生成非常不雅的意思。(黃先生的好友館長常常在直播時採用這個名詞。或許當黃先生怒斥大法官的暫時處分不曉得「在講什麼叭噗」,指的就是他的好友常意指的人類器官吧?因為,說大法官不曉得「在講什麼(霜淇淋)」,不太講得通make sense。
康乃爾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因為不滿憲法法院的暫時處分,竟然發出驚天霹靂的囈語,以一個當事人的身分,要求和受理法官,就法官正在審理中的問題爭點進行一場場外辯論賽。這種法學理論確實驚世駭俗,姑且稱之為「叭噗法哲學」吧!
其實,世界上確實有採用這種「叭噗法哲學」的人。聖經上有很多詳實的記載。在創世紀第十八章二十至三十二節裡,上帝要帶著兩位天使前往所多瑪和蛾摩拉,因為他們深惡的罪,要將他們全部滅絕。亞伯拉罕因為有姪子在該地,而不捨,便和上帝爭辯。亞伯拉罕基本上控訴上帝不仁,居然可以不眷顧城裡的少數良知尚存的義人。亞伯拉罕訴諸上帝的公義,辯說如果城裡上尚有義人存在,您把他們一起滅了,那不就表示您不仁、為德不卒?亞伯拉罕從如果還要五十個義人存在開始和上帝辯論,說如果還有五十個義人存在,您該滅了他們全部嗎?上帝說:好!就聽你的,如果有五十個義人尚存,我就不傷及無辜,不會滅城。亞伯拉罕擔心連五十個義人都沒有,於是從五十降到四十,又依次降到十個。上帝答應亞伯拉罕只要還有十個義人,祂就會spare放他們過。亞伯拉罕不敢再提更低的數字,因為他沒有信心。上帝的兩個天使最後去了所多瑪和蛾摩拉,他們沒有發現超過十個義人,於是決定滅掉整座城市。可是因為亞伯拉罕的姪子Lot羅德幫助了他們,兩位天使讓羅德的家人得以逃離那兩個罪惡之城(也就是古時候的Las Vegas拉斯維加斯Sin City)。
猶太人和上帝辯論的故事,聖經裡不勝枚舉。其實,他們表面上是在與上帝辯論,實際上卻是在向上帝求情。他們在辯論的過程,訴諸上帝的公義,基本上告訴上帝:「雖然您是宇宙中的老大,您自己還是要遵守您所制定的法律,必須行公義好憐憫!」猶太人和上帝「辯論」的重點是在祈禱、祈求,盼望上帝恪遵自己制訂的律法,能夠適時、適當地憐憫、原諒受苦受難的子民。我不認為猶太人膽敢問上帝:「你在講什麼叭噗」?
一個人是否是一個真正的「自由人」,端看他或她能否不受自己的「驕傲」綑綁。如果一個人受制於自己的驕傲,自行其是,泯滅良心、喪失良知,不往內去搜尋上天刻畫在他良心上的法度,他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不自知的奴隸,一個被自己奴役的可憐蟲。
想要在法庭之外跟執筆的大法官辯論的黃大法學博士,顯然不懂猶太人和上帝辯論的道理。其實,這也怪不得他,他在康乃爾的猶太老師可能因為他不是猶太晚輩而懶得教他猶太人的深奧神學與法哲學。不過,他應該回去好好地再讀幾遍憲法法院的113年憲暫裁字第一號,因為那是一篇詳盡的考前猜題。基本上,大法官已經羅列了在未來的言詞辯論裡,大法官們準備問黃和翁什麼憲法期末考必考的題目。希望黃翁兩位這次不要再推說「準備時間不足」、「睡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