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週香港發生兩件政治事件,其中大抓捕15名民主派人物引起國際關注,但論影響深遠,該是中聯辦“自行釋法”,被指為日後插手香港事務鋪路。
(德國之聲中文網)港澳辦、中聯辦(“兩辦”)日前發聲明譴責民主派癱瘓立法會內會,被指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涉違《基本法》第22條。中聯辦發稿稱不受該條文約束,港府則在6小時內三度出稿,與中聯辦統一口徑,推翻了以往說法,令事件進一步發酵,外界關注會否引致人大釋法。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20日)召開記者會,指不擔心釋法,因為現時中聯辦自行定義《基本法》第22條比釋法更差。公民黨陳淑莊批評中聯辦的論調是萬能說法,“什麼都可以插手,今日可以插手立法會的內務事務,早晚也會幹預我們的司法制度”,她要求港府釐清法律觀點,指若不清楚說明中聯辦身份、是否需要遵守香港法律,香港一國兩制將蕩然無存。
親北京的建制陣營則力挺中聯辦,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兩辦是代表中央政府,獲授權負責港澳工作,與一般中央所屬部門“不同層次”,故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中聯辦一直只是“自願接受”第22條約束,當中聯辦要代表中央時,就不應受有關條文約束。他早前又稱不希望社會在第22條問題上糾纏,以免再次引來人大釋法。
分析:北京為9月立會選舉鋪路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對德國之聲表示,北京正實行“濁水政策”,趁著全球疫情嚴峻,歐美自顧不暇,在香港問題上快刀砍亂麻,擴大控制權,為9月立法會選舉作鋪墊,一來希望嚇怕中間派,二來若民主派取得過半議席,“可以隨時DQ(取消資格)議員”。
劉銳紹續指,中聯辦作為行政單位,搶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事件反映“北京有法不依,所謂依法治國只是把法律當作工具,北京高層按政治需要任意扭曲《基本法》,否定鄧小平當時設立一國兩制的原意”。他預料在目前政治氣候下,一國兩制“沒有最差,只會更差”,類似事件陸續有來。
今年初上任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前指,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
中聯辦:非22條所指中央部門
是次風波的起因,是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10月至今召開14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具爭議的《國歌法》或無法在7月會期結束前審議。港澳辦、中聯辦上週初發聲明,強烈譴責主持選舉事宜的內會副主席、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批評他和部分民主派議員惡意“拉布”(拖延程序)、“政治攬炒”(玉石俱焚),涉嫌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刑事罪行。
這是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年初上任後,兩辦首次高調批評民主派人士,也是兩辦成立以來首次公開評論立法會內部運作,被指違反《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對此,中聯辦發言人上週五(18日)主動發聲明指,“兩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故有權代表中央行使監督權。言論一出,中聯辦被指是為《基本法》第22條“自行釋法”。
港府深夜三發稿 立場矛盾
同日晚上,港府網站發新聞稿回應事件,隨後6小時內兩度發稿修正,立場180度反轉。
– 第一版新聞稿稱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二款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
– 第二版新聞稿深夜11點多重發,刪去“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二款”,指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
– 第三版新聞稿凌晨再發,稱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第三版的表述與中聯辦口徑完全吻合,推翻了港府昔日的說法。政府早於2000年刊憲列出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的機構,當中包括中聯辦。2007年,港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也列明中聯辦是根據22條在港設立的中央機構。及至2018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發言時說:“我們亦相信中聯辦會一如既往,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訂明,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法律界開腔
事件引發軒然大波,22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批評中聯辦合理化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強烈譴責林鄭政府盲目附和中聯辦扭曲《基本法》,破壞法治,“出賣了750萬香港人”。
法律界也開腔,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示,港府三度發稿,立場前後矛盾,必須向公眾解釋清楚。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出,法律解釋不能隨政治需求而隨便扭曲,當中央部門可被解釋為“不是中央部門”,基本法只是名存實亡。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則表示,中聯辦在回歸前就以新華社香港分社身份在港設立,並非根據《基本法》第22條成立,他又認為兩辦發聲明不屬干預。
中聯辦前身新華社 實為工委
時事評論員關慶寧對德國之聲表示,中聯辦及前身新華社,實際上是中共香港工作委員會(香港工委),即黨系統,私下組織在港黨員,“大家都知道他們會聯繫地下黨、插手選舉,但一直不公開打出旗號,大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這次干涉到立法會內會的選舉,就大家都怕了你”。
對於中聯辦聲言不受《基本法》22條所限,關慶寧指出該條文重點不在於是否屬於中央政府部門,而在於後半句“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此乃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關鍵。他強調,按照《基本法》中央對香港有監督權,但監督權力只屬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港澳辦和中聯辦,“難道說現在北京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就全部人都可以代表中央伸手進來嗎?”
中聯辦位處港島西環,因此有“西環治港”之說
中聯辦全稱“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前身1947年5月成立的是“新華社香港分社”,1997年回歸前實際上是北京政府在香港的代表。
及至1999年12月,國務院發佈通知把新華社改名中聯辦,訂明其五項職責:一,聯繫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和解放軍駐港部隊;二,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香港的中資機構;三,促進香港與內地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交流合作,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四,處理有關涉台事務;五,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首仼中聯辦主任姜恩柱當時強調,港府直轄於中央政府,港府和中聯辦之間不存在隸屬關係。不過近年中聯辦高調介入香港政治,由於中聯辦位於港島西環,因此“西環治港”之說不脛而走。
香港民主派批中聯辦扭曲基本法憂變北京治港引發撤資潮
2020年4月21日 美國之音 湯惠芸
香港— 北京港澳辦及駐港機構中聯辦連日來指控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政治攬炒”,對於“兩辦”(港澳辦與中聯辦)是否屬於《基本法》22條所指,屬於北京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不得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引起爭議。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星期一召開記者會,批評港府近日兩度修改新聞稿,配合中聯辦扭曲《基本法》,聲稱中聯辦不是根據22條成立的機構,擔心變成“北京治港” 。有立法會議員警告,中聯辦這次“自行釋法”可能引發外商撤資潮。
北京駐港機構中聯辦上星期五(4月17日)表示,港澳辦及中聯辦(簡稱兩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北京)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是北京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可以對香港“行使監督權”,引發各界對《基本法》22條解釋的爭議。
港府兩度修改新聞稿被指配合中聯辦
《基本法》第22條列明,北京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而在香港設立的機構及人員都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
香港政府上星期六(4月18日)傍晚發新聞稿回應傳媒查詢表示,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中聯辦及其人員須按條文遵守香港法律。港府第一稿的說法明顯與中聯辦不同。
約4小時之後,港府深夜修訂新聞稿,刪走前一份所有“《基本法》第22條”的字眼,不足一小時後,星期日(4月19日)凌晨12時左右,港府再發修訂新聞稿,表明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北京)中央各部門在港設立機構”,而是(北京)中央在港設立的機構,正式推翻第一份新聞稿的說法。
陳淑莊批港府“跪低”憂變“北京治港”
就中聯辦接連公開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以及港府週末兩度發新聞稿自我否定對中聯辦是否需要遵守《基本法》第22條,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星期一召開記者會回應。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批評,港府接二連三“跪低”(屈服),其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2018年回應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口頭質詢時,表明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關,但是近日無論是港府及建制派為了迎合“兩辦”的聲明,跟從它們接近“釋法”的形式去扭曲《基本法》,她擔心“西環治港”變成“北京治港”,令一國兩制蕩然無存。
陳淑莊說: “這件事我覺得最有趣的地方真的是’欲加之權何患無辭’,而大家要留意到,今天中聯辦’西環治港’,其實已經變了’北京治港’,只差駱惠寧(中聯辦主任)未坐進去特區政府的特首辦裡面而已。他亦都不需要,因為如果根據這一類型的講法,亦說到中聯辦的職責的話,基本上是’萬能Key(鎖匙)’來的- 什麼都可以關注、什麼都可以插手。今日可以插手立法會的內部事務,大家可能要有個心理準備,遲早都會搞我們的司法制度,所以今次的事件一點都不小,而如果說不清楚究竟中聯辦是什麼身份,他們需不需要尊重香港的法律,需不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的話,香港的一國兩制蕩然無存。”
楊岳橋批中聯辦僭建張超雄籲港人抗爭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中國國務院在2000年1月15日就當時的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為中聯辦發出新聞稿,列明中聯辦的角色並不包括對香港特區行使監督權,他批評中聯辦現時的演繹是“僭建”。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北京去到一個地步已經是“赤裸裸地”全面干預、全面控制香港,是前所未有的情況,他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出賣香港人,形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經“玩完” (結束),呼籲香港人站出來抗爭。
張超雄說:“如果香港人接受特區政府(特首)林鄭這種賣港,接受共產黨赤裸地扭曲《基本法》對香港的保障的話,香港就’玩完’,所以這個是重要的轉捩點,香港人請聽(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說的’Stand and Fight'(站出來抗爭)。”
郭家麒批任意詮釋基本法或引撤資潮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香港目前處於前所未有的危機,批評北京“兩辦”干預香港立法會的運作,港府配合它們這種隨時任意解讀《基本法》做法,可能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他警告或會引發外商撤資潮。
郭家麒說:“我們的(基本法)寫得好清楚,我們是實行、(根據)112條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及期貨。你想像一下,如果明天有人可以隨便去詮釋《基本法》,去改變這些東西,香港還可以’有運行’(走下去嗎)?這是會撤資、是會所有我們原本有的商業的活動都走光,在一日之間香港就會成為一個死城了。”
大律師公會指中聯辦應受22條約束
香港大律師公會星期一傍晚發表聲明表示,中聯辦及香港政府就《基本法》第22條的重要法律問題、發表的言論,令公眾深感不安;大律師公會表示,港澳辦是中國國務院的行政機構,中聯辦則是北京中央政府在香港的聯絡辦公室,“兩辦”理應受《基本法》第22條“有關不應干涉特區自行管理事務”的原則約束。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報章撰文表示,港澳辦及中聯辦並非中國國務院的組成及直屬機構,因此不屬於《基本法》22條所指的北京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曾鈺成又表示,22條不能包括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等全部含義,即使22條無提及的部門,都不會幹預香港內部事務。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基本法》第22條的界限和中聯辦的角色問題相當複雜敏感,但香港政府未瞭解清楚就倉促發聲明,又多次更改說法,對此表示遺憾和失望。他擔心22條的爭拗持續下去,最終會引發中國人大釋法。湯家驊又表示,中聯辦在香港的角色敏感,認為日後應交由港澳辦就北京中央政府的立場統一發言及表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