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1日專電)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韓國最高法院下午就此上訴案以10比2結果判決發回重審。若最終判決有罪,李在明將失去競選下屆總統的資格。
韓國最高法院在當地時間今天下午3時開庭宣布此案上訴判決,首先說明對此案關於已故的前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開發第一處長金文基及柏峴洞土地用途變更一事的爭議點後,將二審法院判決發回重審,意指並不認同李在明無罪的判決。
李在明遭控在2021年12月競選總統時,在電視節目上散布假消息。他在此案一審被判有罪,遭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上訴後二審法院改判無罪,檢方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此案主要爭議點在於李在明就金文基及柏峴洞土地用途變更的相關發言。針對他否認認識金文基的發言,最高法院認為李在明出演節目做相關解釋時,提到他與金文基等多人打高爾夫的合照為造假照片,這部分發言屬於散布假消息。
針對李在明就柏峴洞土地用途變更一事稱「依國土部要求不得已變更」,最高法院認為,國土部並未以城南市政府怠忽職守的問題進行威脅,李在明的發言同樣屬於散布假消息。
不過,雖然最高法院認為,在二審中被判決無罪的爭議點應改判有罪,最終判決結果仍掌握在發回重審的首爾高等法院手上。若李在明最終確實獲判有罪,將依公職選舉法規定,在判決生效後5年內失去被選舉權,等於無法競選下屆總統。
李在明贏得黨內初選後,4月27日正式獲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支持度遙遙領先他黨參選人。根據多家民調機構今天發布的調查結果,42%受調者支持李在明競選總統,支持代理總統韓悳洙與前執政黨國民力量黨魁韓東勳的比例分別為13%及9%。(編輯:陳妍君)1140501

韓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違選舉法 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2025/5/1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1日專電)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被判有罪,二審法院改判無罪,檢方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就上訴案判決發回重審。李在明競選下屆總統資格將受最終判決結果影響。
李在明贏得黨內初選後,4月27日正式獲提名為總統候選人,但若李在明最終獲判有罪,將失去這次競選總統的資格。韓國公職選舉法規定,若涉及選舉相關犯罪且遭判罰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萬2461元)以上時,當事人在判決生效後5年內失去被選舉權,無法參選。
李在明被控2021年參加總統選舉期間,對大壯洞、柏峴洞開發計畫貪污案作出不實、誤導選民的言論,違反公職選舉法。(編輯:周永捷)11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