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閣揆是內政最高行政首長,可是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幕僚長
陳茂雄
台北市第三選區立委補選,民進黨候選人吳怡農落敗,民進黨北市議員王世堅受訪時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賴著不走,對吳怡農很傷, 「如果蘇貞昌在選前可以下台,吳怡農就當選了!」王世堅認為,當前的挫敗形同一時鞋子穿錯腳、鞋帶鬆了,有一、二顆小石子,只要及時調整,二0二四年選戰仍大有可為,他再次點名行政院長蘇貞昌應下台。
這是民進黨相當奇怪的現像,九合一慘敗,砲火集中在行政院長,卻沒有人敢碰總統,難怪中國國民黨抨擊現行體制,總統「有權無責」,而行政院長卻是「有責無權」,事實上依憲政體制,絕不是如此,台灣與美國都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可是台灣的總統權力遠不如美國,依美國體制,只要參院或眾院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國會議員支持,總統就可以否決國會的議決,台灣的總統絕沒有這份能耐。
今年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嚴重挫敗,該黨也提出檢討,卻將責任完全丟給內閣,且將砲火集中在閣揆,卻沒有人敢檢討總統,若依循《中華民國憲法》還有點道理,因為此體制屬雙首長制。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行政院長並非總統的部屬,而是獨立行使職權的最高內政首長,內政施政挫敗,行政院長當然要負全責,與總統無關。只是《中華民國憲法》在修憲時已經被凍結。
修憲後台灣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體制,行政院長並無副署權,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不須行政院長副署,總統任免行政院長不必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長由獨立行使職權的最高內政首長變成總統的幕僚長。現行體制總統有兩個幕僚長,一個是總統府秘書長,領導總統府全體員工,另一個則是行政院長,扮演總統與各部會首長之間的橋樑,並沒有獨立指揮各部會的權力,而是要依循總統的意見指揮各部會。
顯然的,依現行體制,總統不想管的事才輪到行政院長管,總統想管的行政院長只能聽命行事,不像原來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公布法律,發布命令,要經過行政院長的副署,總統不能獨斷,總統更不能隨意任免行政院長。現行體制總統可以隨時請行政院長回家吃老米,對行政院長當然有絕對的指揮權。
民進黨完全執政,藍營在行政與立法,都無力介入,唯一能吐一口氣的只有利用言論免責權在立法院修理行政官員,可是碰到伶牙俐齒的蘇貞昌完全討不到便宜,所以當然希望蘇貞昌下台,越快越好。至於民進黨內部,派系鬥爭是常態,沒有鬥爭才奇怪,卻沒有人敢鬥蔡英文,因為擔心自己受傷。
台灣以前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體制,閣揆是內政最高行政首長,負起內政的權力與責任。目前則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幕僚長,帶領內閣聽命總統指揮。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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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台灣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