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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

(中央社網站)1981年(民國70年)7月3日:旅美博士陳文成2日遭警備總司令部約談後,3日上午7時30分,他被發現陳屍在台灣大學研究圖書館後方左側草坪,案情至今未明。
陳文成畢業於台大數學系、於1975年獲得美國密西根大學獎學金、1976年取得精算師資格、1978年以第一名成績取得密西根大學博士學位後,受聘卡內基美隆大學助理教授,在美極為關心台灣民主和人權,曾捐、募款給《美麗島雜誌》。
1981年5月20日,陳文成偕妻子陳素貞與新生的孩子回到闊別多年的台灣,但7月2日陳文成被警總從家中帶走,之後音訊全無,隔天清晨被人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的空地,當時的他只有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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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台大「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落成啟用,10月設置說明牌指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20年調查報告指出:「陳文成死於他殺的可能性高」;本廣場即為陳文成博士罹難的紀念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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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成博士殉難事件大事記
[1981~2008]
1981 | ||
1981.5.20 | 返台─ 去國六年的陳文成,獲密西根大學博士學位,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攜妻子陳素貞和未滿周歲的兒子翰傑,返台探親。美麗島事件後兩年,他終於回到日夜思念的故鄉。 陳文成返台後,探訪久違的親友,遊覽山水,並應邀赴台灣大學、文化大學和中央研究院做專題演講,甚至計畫日後返台任教。他對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說:「我終究要回台灣的。」 | ![]() |
1981.6 | 跟監、製造意外─ 六月下旬,陳文成赴墾丁旅遊。返家後,陳文成告訴家人,旅途中曾發生意外,差一點被撞死。他說:「當我坐的公路局車子停下來時,我站在門口,門開著。這時一輛車子從對面急速的行駛過來,很奇怪的是它靠左行駛,我正感到奇怪時,我背後被人用力撞了一下。我趕緊抓住扶手,加上我以前的體能訓練,才沒有掉下去,否則那一輛靠左急馳而來車子一定把我撞死在那裡了!」 事實上,陳文成返台之後這段期間,家人陸續接到情治單位的查詢電話,加上離奇的「意外車禍」、住家附近的一樁爆炸案,以及官方遲遲不願核發出境證等諸多疑點,皆顯示陳文成的行蹤早已遭到監控。 | |
1981.6.30 | 第一次約談— 返台假期結束,陳文成原定七月一日返美,但出境證卻仍一直下不來。6月30日,警總第一次約談陳文成,前後共談了兩小時。 | |
1981.7.1 | 陳文成和弟弟陳文華一起去出入境管理局打聽出境證的事,但得不到答覆。 | |
1981.7.2 | 第二次約談─ 七月二日早上,三名警總人員來家裡,帶走陳文成,說要「和他談一談」。 | |
1981.7.3 | 陳屍─ 陳文成被帶往警總後,徹夜未歸,毫無音信,家人十分焦急。陳素貞透過各種管道,聯絡警總,也都找不到人。下午兩點多,有人打電話到家裡,說陳文成被車撞死, 屍體在台大醫院太平間。家人趕赴台大醫院查詢不獲。沒多久,古亭分局來電,叫陳家人去做筆錄和領屍。陳文成的父親陳庭茂和妻子陳素貞聞訊趕往,看到了陳文 成的手錶、衣服和鞋子。警察說,屍體在殯儀館,「你們自己去看吧」。事實上,當天清晨陳文成已被發現陳屍台灣大學校園。 殯儀館─ 陳庭茂和陳素貞等人到達殯儀館,看到陳文成的屍體躺在裡面。手肘、手指都是刺洞,大腿瘀青,頭歪一邊,眼睛睜得大大的。陳庭茂幫他閤上眼,一碰他的頭,血就從嘴角流下來。 陳屍現場─ 陳文成的屍體被發現時,上身穿襯衫,下著西褲,但是皮帶扣在胸前的襯衫外面,好像用來拖屍體用的。 雙腳襪子不見了,左腳套著一隻皮鞋,右腳鞋子掉落。鞋子裡塞有一張一百元的新鈔票。這種錢俗稱「腳尾錢」,就是古代劊子手在行刑之後,將錢塞在死者腳下, 以便留給運走屍體的人。 台北地檢處檢察官陳春男與法醫高坤玉到現場相驗,初步相驗結果是:陳文成右後背的肋骨已經折斷,似乎生前「遭受重擊」。 | ![]() ![]() |
1981.7.4 | 報紙說─ 《聯合報》:古亭分局說,陳文成是跳樓自殺。但台大校警表示,研究圖書館大樓已經上鎖,外人不可能爬上樓頂。如果從太平梯跳下來,應該不會那麼遠。 《自立晚報》:台大職員認為,從死者的傷勢判斷,該地應非第一現場。 | |
1981.7.5 | 報紙說─ 《中國時報》:警方專案小組昨天上午在一次模擬試驗後,證明陳文成不可能是自行跳樓。 《台灣時報》:根據檢察官陳春男和法醫初步驗屍,死亡時間可能在二日深夜十時左右。 | |
1981.7.6 | 報紙說─ 《中國時報》:專案小組表示,確定陳文成並非墜樓死亡,陳屍地點也可能並非第一現場。 《大華晚報》:死者很可能是移屍到陳屍地點,故意造成墜樓的假相。 | |
1981.7.6 | 陳文成遇害消息傳至美國,在美友人震驚。 | |
1981.7.6 | 方中民解剖─ 台大病理教授方中民赴地檢處解剖,從喉頭一刀直劃到下腹,翻開,一邊肋骨斷了九支,一邊斷三支,滿腹是血。肝肺都壞了,只剩心臟還好。腎臟一邊破碎一邊腫 脹。胃腸是空的。恥骨斷裂,四肢完好。十指卷曲發黑。肋邊裂開十多公分,背後有四條血痕。開腦,從後腦掀開,完好。後半身沒有再解剖。 解剖後,五個法醫經過冗長討論,決定以「高處落下」做為結論。至於生前如何落下,或者是否其它原因致死,則避不說明。 | ![]() |
1981.7.7 | 報紙說 聯合報、中國時報等報:警總發言人徐梅鄰昨日說,陳文成寄錢給施明德,是叛國。根據證人的證詞和法醫的解剖報告,初步判斷,陳文成係自高樓墜地致死,跳樓的原因,可能是「畏罪自殺」。 《中國時報》:經過五位法醫咬文嚼字的商量,決定「高處落下」的結論。 | |
美國匹茲堡郵報首度報導陳文成被害消息。 | ||
1981.7.8 | 報紙說 《聯合報》: 市警局局長胡務熙說:陳文成命案「幾乎可以肯定」死者係畏罪自殺,沒有他殺可能。 | |
1981.7.9 | 美國社會震驚─ 美國各大報大幅報導陳文成事件。 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塞爾特 向美聯社表示,陳文成係因其所持政治觀點而被殺。 | ![]() |
1981.7.15 | 旅美休斯頓台灣同鄉展開抬棺示威。 | |
1981.7.17 | 檢察官開列死亡證明─ 檢察官開列死亡證明:「 高處墜落,內出血過多休克致死」 | |
1981.7.18 | 台灣同鄉在美國各地舉行追悼與示威─ 美東地區台灣同鄉聚集卡內基美隆大學,舉行「陳文成博士追悼會」,戴面罩示威遊行,引起美國媒體很大的關注和震撼。中西部地區台灣同鄉集合於安雅堡密西根大學,舉行「陳文成教授追悼會」,美西地區台灣同鄉前往洛杉磯國民黨政府北美辦事處示威抗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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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卡內基美隆大學舉辦的「陳文成博士追悼會」,以及會後的戴面罩遊行抗議,不僅表達出台灣同鄉人人自危和哀痛,也突顯出國民黨白色恐怖的統治威力滲透美國領土,震動一時輿論。 | ||
1981.7.19 | 台北地檢處公佈陳文成案調查報告─ 台北地檢處公佈陳文成案的調查報告,長約7000字,有三個結論: 1.台大研究圖書館東北角發現死者陳屍處是第一現場。 2.死者由研究圖書館五樓太平梯平台墜下,碰擦二樓太平梯平台外沿墜地死亡。 3.截至目前尚未發現有他殺佐證,意外死亡或自殺皆有可能。 | |
1981.7.20 | 陳庭茂舉行記者會─ 針對檢方的偵查報告,陳庭茂表示無法接受。陳庭茂提出七項疑點,並拒絕領屍,拒絕接受死亡證明書,拒絕接受官方「草率辦案,草率偵結」的做法。 | |
1981.7.30 | 美國國會第一次聽證會─ 聽 證會由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索拉茲主持,世台會會長陳唐山、塞爾特校長、陳文成博士友人蔡正隆 和美國眾議員李奇,均應邀出席作證,但北美事務 協調會的官員卻沒有派員出席。蔡正隆在聽證會中指出台灣官方說詞的疑點,並指責國民黨在美國各大學的密報活動,威脅台灣留學生的自由。以上證詞均列入國會紀錄。 | |
1981.8.1 | 監察院公佈調查報告 國內外社會對陳文成博士遇難原因疑慮高升,監察院郭學禮、黃光平委員著手調查本案,再公布調查報告,表示「自殺的可能性極小」, 而是「連續二十小時的情緒激動,身心疲憊,登上太平梯後,一時精神恍惚,因而墜下。」 | |
1981.8.1 | 美國基金會成立 美國陳文成教授紀念基金會成立,向外發函募款。1982年3月1日向美國紐澤西州州政府申請登記。 | |
1981.8.13 | 美國愛德華甘迺迪參議員派助理來台 愛德華甘迺迪派助理來台,透過美國在台協會的安排,協助陳素貞返回美國。先前陳家頻遭恐嚇,出境也受阻擋。 | |
1981.8.14 | 陳素貞母子返美 陳素貞由陳文成二姐陳寶月陪同,攜翰傑返回匹茲堡。 | |
1981.8.15 | 募款與追悼─ 南加州台灣同鄉會舉辦「陳文成教授追悼會」,美國中西部台灣人夏令會在密西根追悼陳文成並展開募款。 | |
1981.9.11 | 陳素貞透過NBC向全美訴說陳文成被謀殺經過 8月15日陳素貞返回美國,次日即發表聲明,「無法接受陳文成是自殺或意外死亡的說法」,9月11日卡內基美隆大學為陳文成舉行追悼會,由校長塞爾特主持。會後記者會,陳素貞透過NBC電視網向全美觀眾訴說陳文成被謀殺的經過,她說,「既不是自殺,也不是意外,那是謀殺。」塞爾特校長也宣佈,將委託該校統計系系主任狄格魯(DeGroot)和匹茲堡一位退休的法醫魏契(Wecht)前往台灣,做第二次驗屍。 | ![]() ![]() |
1981.9.21 | 美國法醫魏契和狄格魯教授來台驗屍 在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塞爾特的堅持下,美國退休法醫魏契終於被允許來台「檢視」陳文成的屍體,但不被允許稱為「 驗屍」。該校統計系系主任狄格魯陪同來台。魏契到殯儀館,先拍照,再解剖,把原先縫合的切口剖開,做切片檢查。 | |
1981.9.22 | 魏契看屍衣 魏契要求看屍衣,看完後表示:「那不是第一現場,如果是摔下來,衣褲一定沾血。」 美聯社駐台記者周清月堅持用「驗屍」一詞,而被取消採訪資格,被迫離台。 | |
1981.9.23 | 魏契和狄格魯返美 在台三天,狄格魯和魏契兩人受到國民黨政府的全程包圍。返美前兩人召開記者會,表示二周後公佈結果。兩人返美後,在匹茲堡舉行記者會表示:「陳文成不可能死於自殺,也不可能死於意外,而是死於他殺(homicided)」 | |
1981.10 | 立法院質詢 陳文成命案發生後,當時的黨外立法委員費希平、張德銘、許榮淑、康寧祥等人曾針對警總約談、刑求、非法扣押,以及後來的美聯社周清月事件提出質詢。10月6日,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紀政也向行政院質詢,指責政府處理陳文成命案不當,使我國30年來的國際形象,受到極大的損害。政府單位草率交代,百姓信不信,外國人懷不懷疑都不管。紀政還提到校園間諜之事,說國民黨派人在海外打小報告,以致海外學人回國講學或做事,都要受到安全調查。 | |
1981.10.6 | 美國國會第二次聽證會 10月6日眾議院亞太小組和人權小組舉行陳文成命案第二次聽證會,重點在於國民黨在美國從事校園間諜活動。聽證會分為公開聽證與秘密聽證,聯邦調查局也參與秘密聽證的部份。陳素貞應邀到場作證。 | ![]() The Michigan Daily ) |
1981.10.21 | 狄格魯發表台灣之行的報告 狄格魯和魏契的台灣之行報告中指出,「我們判斷陳文成死於他殺。」塞爾特將此報告寄給蔣經國總統,要求繼續調查,以伸正義。 | ![]() |
1982~2000 | ||
1982.1.7 | 安葬 陳文成遺體安葬於中和春秋墓園。 | ![]() |
1982.7.2 | 紀念 《陳文成博士紀念集》出版,台灣方面籌備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但屢次被教育部以「命案未破」為由駁回,至1990年5月方以「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之名通過。 | |
1987.1 | 陳文成博士紀念室「台美文化交流中心」成立。 | |
1990.5.30 | 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正式立案。 | |
1991.7.2 | 十週年追思禮拜 陳文成遇害後,親友、識與不識者,多年來不曾停止,於善導寺、台大校友會館、馬偕醫院大禮堂、艋舺教會、義光教會等處舉行追思禮拜,以及陳庭茂、陳徐淑靜之告別式。1991年7月2日, 於雙連教會舉行陳文成事件十周年之追思禮拜,陳翰傑專程返台參加,這是事件之後他第一次公開參加他父親的紀念儀式。當天並赴中和春秋墓園祭拜。經過多年的 努力,被警總扣留的陳文成內臟,終於索回。此後,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改以「島國的旋律」、「島國的顯影」等文化活動來紀念陳文成博士和他愛鄉愛土的事蹟。 | ![]() |
1993.11.11 | 陳文成死因公聽會 由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和立法委員蔡同榮、彭百顯、許添財等合辦之陳文成教授死因公聽會,除了家屬陳鑾旂、陳文憲、陳寶月列席之外,另有鄧維祥和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調查局處長、刑事局副局長出席。證人支吾其詞,官員避重就輕,命案疑點甚多。於是,繼續規劃辦理第二次公聽會。 | |
1994.2.21 | 陳文成死因第二次公聽會 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與立法委員蔡同榮等合辦「陳文成死因公聽會」,陳素貞專程返台參加。 這是命案發生之後,陳素貞首度在台公開露面。公聽會中,當年相關單位如警總(已改名為海岸巡防司令部)、市警局等,也派員參加,施明德、鄧維祥、白健二等人也以證人身份出席。法務部、警政署官員表示:陳文成死因可朝他殺調查。 | |
1994.2.22 | 監察委員提出覆查申請 監察委員黃越欽和張德銘向監察院提出對「陳文成命案死因」覆查申請之提案,監察院於2月25日召開審查會,以全票通過覆查陳文成命案,創下監察史上重新調查案件的首樁案例。 | |
1996.9 | 監察院第二次調查報告公佈 監委提出第二次調查報告,指出陳文成命案有多項疑點亟待澄清,同時也提出當初調查本案的前警總(已裁撤,改制為海岸巡防司令部)、台北地檢署、台北市警局的多項疏失。監院要求行政院轉飭缺失單位進行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向監院提出報告; 檢警單位根據監察院此份調查報告,應再調查陳文成命案。 | |
1997.1.15 | 檢警重啟偵查 在監察院的要求下,台北地檢署指派檢察官莊俊仁籌組陳文成命案第三次專案小組,於1月15日召開首次專案會議,重新展開偵查。 但由於監察委員對於檢調單位沒有強制權,因此該案偵查終究仍不了了之。 | |
1998.7.2 | 紀念室重新開館 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以「陳文成博士紀念室」的重新開館來懷念故人。紀念室以大事記及史料展示的方式呈現事件的始末,並以基金會活動的介紹作為紀念故人、精神延續的象徵。 | ![]() |
2000 ~ [民間追查真相、家屬訴諸司法] | ||
2000.1 | 民間啟動追查工作 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董事會於2000年1月13日決議組成「陳文成事件追查小組」。小組工作以還原真相、追究責任、請求賠償為目標,成員包括基金會董事長沈義方;董事楊維哲、曹欽榮、黃宗樂;家屬代表陳錦華、陳寶月;義務律師洪貴參、張政雄、李勝雄、尤清等。 | |
2000.6.16 | 陳文成的二姐陳寶月女士向法務部及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聲請,針對監察院在覆查後曾要求檢察單位繼續調查偵辦一事,請求查明回覆偵辦情形。 | |
2000.7.1 | 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於7月1日發佈「追查真相、昭雪冤抑」新聞稿,向社會表達民間積極重啟追查之意志。 | |
2000.7.31 | 基金會正名 多年來,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為了「正名」,始終努力不懈,直至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新政府成立後,才於7月31日獲文建會核准,更名為「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距命案發生,已逾19年。 | |
2001.7.2 | 家屬訴諸司法 陳文成博士家屬陳寶月女士委由律師李勝雄、張政雄、洪貴參具狀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告訴,控告汪敬煦(前警總總司令)、郭學周(前警總保安處處 長)、鄒小韓(前警總保安處第三組組長)、王文繽、王憶華(前警總保安處第三組組員)涉嫌共同殺人罪。希望新政府上台後,檢察官能找出真相,還給家屬公道。 | |
2001.10.3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一次開庭。 | |
2001.10.19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次開庭。 | |
2003.11.28 | 告訴人委託義務律師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傳訊周清月、陳春男。 | |
2003.12.20 | 告訴人委託義務律師再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聲請狀,聲請向監察院調閱留存之檔案(內附警總陳文成之偵訊錄音帶或偵訊筆錄),及傳訊證人鄧維祥、被告王文繽。 | |
2008.1.30 | 告訴人委任律師李勝雄致函總統府,特請陳水扁總統依職權取得監察院所保存有關陳文成博士案件之秘密檔案,以利發現真相,得以追查元兇、伸張人權。 | |
2008.2.1 | 李勝雄律師發函法務部長施茂林,聲請調閱監察院有關陳文成命案全部秘密檔案。 | |
2008.3.11 | 監察院回函總統府有關李勝雄律師請求取得陳文成命案之秘密檔案一事:「本院調查陳文成命案全部檔卷,業於94年10月31日移轉至檔案管理局。全部保密中,尚未解除機密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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