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4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4日電)台南高分院針對嘉義地方法院諭知殺警案鄭姓被告50萬元交保一案,昨天二度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重裁被告於24小時內繳納100萬元,若無法具保將繼續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為保全被告及防止再犯可能,又考量被告表示已離婚,女兒仍在就學,經濟狀況不佳等情況,另為避免被告得隨時具保,因此,被告須在這次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及時提出,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00萬元後具保,若於限定期間內不能具保,仍應繼續羈押。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鄭姓被告一審無罪,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1日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當天晚上重新裁定仍以50萬元具保,但附加7項條件,被告交保後須立即至醫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
嘉義地檢署2日再度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昨天再度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裁定撤銷發回理由,包括被告4月30日原審判決宣示時已無羈押理由,因此應為「撤銷羈押」,而非原審裁定主文記載的「停止羈押」。
另外,斟酌被告犯行造成社會大眾的恐慌甚鉅,犯案情節重大,原審具保金額實屬過輕。且原審針對被告具保的時間也無限制一定期間,應限定於具保後一定期間內及時提出,若不能及時具保,裁定中針對具保等條件即應失效,仍應繼續羈押。(編輯:洪學廣)1090504
鐵路警遭刺死案府院支持上訴引議論 蔡碧仲:依法處理
2020/05/04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鐵路警察遭刺死案,被告一審無罪;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被媒體問到,府院對此案表達支持上訴的立場,是否有干預司法疑慮,法務部會不會有壓力;他說,由檢察官斟酌提出上訴,依法處理,不會有壓力。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被告因被認定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各界譁然。總統府1日表示,總統蔡英文支持檢方依法上訴,且犯嫌已還押看守所,相信相關單位能依法適宜處置。
行政院長蘇貞昌2日受訪指出,這個判決讓人失望與錯愕,支持上訴。司法是社會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官要為社會守住最後一道防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蔡碧仲等人列席備詢。
委員會開始前,蔡碧仲被媒體記者問到,針對此案,府院雙方都表示支持上述,這是否在干預司法獨立,法務部是否因為這樣而有壓力;蔡碧仲說,還是依法由檢察官斟酌提出上訴,依法處理,不會有壓力。
此外,蔡碧仲也被問到,刑法第19條條文是否有修法空間;他說,法令有不足的地方,法務部會持續討論。
刑法第19條條文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編輯:郭無患)109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