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國家主人,所有國家制度均由民意代表制定,卻常為自己的利益而背離民意,只是國家主人不懂得淘汰不良政客
陳茂雄
台灣政壇出現奇特現象,在野黨永遠責罵執政黨獨裁,尤其是完全執政的執政黨,執政黨與在野黨的關係一直保持不變,只是角色會互換而已。在野時發現制度不合理,讓執政者為所欲為,可是當自己完全執政時,卻不願意修訂在野時感到不合理的制度,因為自己正享受不合理的成果。
以前立法權一直掌控在藍營手中,民進黨只能訴諸直接民權,提出公投案,而且將公投併大選,以提升投票率,二00八年的總統大選就合併舉行「入聯公投」,中國國民黨一方面提出「返聯公投」來反制,一方面譴責民進黨公投綁大選。後來豬羊變色,民進黨掌控了立法權,換中國國民黨意圖以直接民權壓制立法權,九合一選舉所合併舉行的公投讓民進黨吃盡苦頭,趁掌控立法權的機會修改《公投法》,硬將公投與大選脫鈎,中國國民黨則訴諸直接民權,近日推出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好讓失去立法權的中國國民黨以直接民權對抗完全執政的民進黨。
以前藍營長期掌控立法權,民進黨只能以直接民權(公投)對抗執政黨,因而想盡辦法降低公投的門檻(包括連署門檻),可是當民進黨完全執政時,公投變成中國國民黨的武器,民進黨又想修改公投法,提升公投的障礙。另外,藍營掌握立法權時,不希望直接民權過問憲法與法律問題,因而在《公投法》第二條規定在憲法與法律層次不能有創制公投,這種立法是以間接民權打壓直接民權,民眾希望民進黨有能力掌控立法權時能修正,只是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一樣保留這種條文,兩大黨都一樣,抓到立法權時都打壓直接民權。
非內閣制國家本來沒有質詢制度,台灣依循外來的《中華民國憲法》,引用孫中山監察權獨立的精神,造成國會(或議會)不能監督行政單位,所以在各級政府的議會增加質詢制度來監督行政單位,以補沒有監察權的缺失,只是台灣各級議會並不是將質詢制度用來監督行政單位,而是拿來作秀,更因為各級議會擁有言論免責權,被羞辱的行政官員等同被瘋狗咬一樣倒楣,無從追討。不良議員更利用質詢的壓力訛詐行政官員。
言論免責權源自英國三權分立年代,國王追究國會議員發言的責任,以壓迫立法權,因而產生言論免責權以保護國會議員,今日行政單位已沒有能力以發言責任對立法單位施壓,反而是立法單位以擁有言論免責權的質詢制度來壓迫行政單位。很多人清楚質詢制度的缺失,只是掌握立法權的單位不可能更改這項不良制度,這也是他們的不當得利,不可能放棄。
民意代表訂定制度完全合乎憲政體制,只是民意代表會為自己及所屬的政黨的利益制定不合理的制度,它有賴國家主人來監督,以選票來淘汰不良的政客及政黨。只是台灣的選民有嚴重瑕疵,被政治人物及政黨綁架,形成不正常的政壇。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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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2(台灣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