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5
(中央社記者余祥、王承中台北25日電)內政部依據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眼看4月27日大限將屆,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臉書轉傳海外成員發起的連署,這是「司法抗爭、國際關注、群眾聲援」行動最後一棒,希望婦聯會不要被消滅。
政黨法於民國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後,政治團體應依政黨法第43條第2項規定,於2年內,也就是去年12月7日前完成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今天受訪表示,內政部依法辦理,已盡告知義務,也給予通融時間,原本去年12月就應該要做的,又通融4個月,如今時間到了,就可以做行政處分。
不過,林清淇指出,廢止立案不是說廢就廢,還須通過必要的行政流程,也會在時間上再給予一些彈性,該給予的行政流程、時間等保障都會給。
婦聯會海外成員發起的連署聲明表示,婦聯會為公益組織,無意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不應被內政部強迫轉型為政黨;婦聯會有70年服務歷史,不應被內政部解散消滅,應容許這個愛國敬軍組織繼續貢獻國家社會。
連署聲明表示,婦聯會經費大多來自海內外捐款,不應被黨產會沒收充公,婦聯會財產應用之於社會,除繼續自行辦理公益事項,應成為其他社福團體的資源平台,幫助台灣高關懷、高風險及特殊需要的百姓。(編輯:郭萍英)1090425
2020/04/25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5日電)婦聯會近日發動連署,稱黨產會、內政部追殺。內政部今天表示,婦聯會未於去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得依法廢止其立案,依法處置何來強迫。
內政部依據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眼看4月27日大限將屆,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臉書轉傳海外成員發起的連署,強調這是「司法抗爭、國際關注、群眾聲援」行動最後一棒,希望婦聯會不要被消滅。
內政部今天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婦聯會發動連署,稱黨產會及內政部聯手追殺,強迫其轉型。對此,內政部駁斥,一切依照政黨法規定,包含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未在改正期限內完成轉型,將依法廢止立案,絕非針對特定團體。
內政部表示,婦聯會等政治團體是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未於去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於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者,內政部得依法廢止其立案。此為依法處置,何來強迫之說。
內政部指出,政黨法是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於2年期限屆滿前,內政部已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內政部於去年12月間召開政黨審議會討論,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也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
內政部表示,自政黨法實施以來,已給予各政黨及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婦聯會怠於決議轉換事宜,當由婦聯會自負其責。
內政部指出,政黨法立法後,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共有56個,其中10個轉換為政黨,4個申請解散。其餘42個未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的政治團體,內政部均將一視同仁,依法廢止立案。(編輯:張良知)10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