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民代助理制度 ◎ 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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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助理應專司特定公務,然而台灣民代的公費助理並沒有規範工作內容,等同自費助理,是制度出問題

陳茂雄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被爆,聘請李姓男友擔任公費助理引發風波,二日晚上她的國會辦公室代轉前助理李忠庭發表的聲明,李強調擔任立委助理工作期間,按月支領薪酬,皆兢兢業業、努力完成委員分派的工作,籲請各界不必做不當臆測。

高虹安若不投入選戰,她怎麼聘助理,都不會有人過問,台灣政壇的風氣,只要投入選戰,就相互潑糞,連祖宗八代都會被請下來檢討。依台灣民代的公費助理制度,沒有規定不能聘請男友,也沒有規定不能兼其他工作,只要民代同意,更可以拿錢不做事。唯一不能做的,就是民代不能將助理經費放入自己的口袋,但放入她人口袋則不會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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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國會年代,立法院只扮演行政院的立法局,所有法案都在行政單位形成草案,立法院只扮演橡皮圖章而已。萬年國會議員退職後,立法院沒有理由繼續扮演行政院的立法局,在立法及政策的訂定需獨當一面。依行政與立法分立國家的制度,乃由立法單位獨立完成立法工作,再交由行政單位執行,例如美國,雖然十之八九的法案是依行政單位的需要而立法,只是行政單位還是託請同黨國會議員提出法案,不是由行政單位自己提出。台灣與美國一樣都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國會當然要有立法的能力。

美國國會因應立法的需要,聘請專家擔任國會助理,專司立法工作,至於國會議員的競選工作及其他私人事務則由國會議員個人募款,聘請自費助理來執行,公私分明。台灣也模仿美國,聘請公費助理,只是與自費助理混在一起,都為國會議員服務,公費助理並非專司立法工作。

台灣是一個很會鑽漏洞的國家,很容易出現弊端,任何制度只要能防弊就是好制度。問題是國會議員本身就想鑽漏洞,所以訂定出漏洞百出的公費助理制度,好讓自己營鑽,依台灣的公費助理制度,每個國會議員可以向公家申請固定的公費助理的經費,至於每個助理的待遇,工作內容由國會議員自已訂定,所以大部分公費助理並非從事立法工作,只要國會議員同意,也可以拿錢不做事。

台灣是很容易發生弊端的國家,各種制度的設計應該將重點放在防弊,所以公費助理應該由公家統一聘請,專司立法工作,與自費助理嚴厲區隔,只是這種目標永不可能達標,因為將漏洞封死,國會議員就沒有漏洞可以鑽,當然不幹。

台灣與美國一樣,選民選出的國會議員未必有能力獨立立法,所以需要聘請公費助理從事立法工作,但必須做好防弊工作。那些關心高虹安助理問題的人,不要只會潑糞,應該想想什麼地方出問題,大家一起來消除弊端,為國家做一點事,將公費助理制度導入正軌。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2022/11/4(台灣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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