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中企加強風險披露

敬請支持‧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2021-12-21 法廣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網12月20日刊登了一項新的指引,要求在美國證券市場進行交易的中國公司,必須更多地披露它們可能給美國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企業融資部門表示,“最近發生的事件(意指在美國上市的瑞幸、滴滴等公司)凸顯了投資於總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大部分業務在中國的公司(以中國為基地的公司)的相關風險。”聲明續稱,“委員會企業融資部認為,有必要對這些風險以及公司對可變利益實體(VIE)結構的使用進行更突出、更具體和更有針對性的披露,以向投資者提供他們做出知情投資決定所需的信息,並使公司遵守聯邦證券法規定的披露義務。”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企業融資部門曾就設在中國的公司的某些披露考慮提供了意見,2021年7月,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發布了《關於與中國近期發展相關的投資者保護聲明》。該部門最新的聲明提及,“根斯勒此前也提醒美國的投資者,中國官方已經為總部設在中國的公司在中國境外籌集資金提供了新的指導,並對其加以限制。”

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根斯勒之前還曾警告稱,通過VIE架構對中企進行投資的美國投資者可能是在投資於與一家中國公司有關聯的實體,而不是該公司本身。聲明表示,“鑒於這些擔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企業融資部門正在向設在中國的公司發表意見,尋求對與設在中國的公司有關的法律和經營風險進行更具體和突出的披露。”

該部門的評論集中在“對公司結構進行清晰和突出的披露的必要性上,包括進行發行的實體和進行經營活動的實體之間的關係,與公司使用VIE結構相關的風險,以及如果這種結構不被允許或合同被確定為不可執行,對公司的經營和投資者利益的潛在影響。”

本報24/7隨時更新 歡迎定閱newsletter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