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陳師孟請辭 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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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1

監察院31日表示,監委陳師孟請辭,將於2月1日生效。(中央社檔案照片)
監察院31日表示,監委陳師孟請辭,將於2月1日生效。(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31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監委陳師孟請辭,將於明天生效。監察院長張博雅也代表監察院頒發陳師孟二等服務獎章,並致贈紀念銅盤,並感謝陳師孟在監察院2年期間的服務。

陳師孟日前有意約詢承審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法官,引發法界人士反彈,陳師孟日前在個人部落格上發文表示,請辭理由很簡單,不知為何而戰。

監察院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師孟請辭明天生效。陳師孟服務公職共約20年,張博雅代表監察院頒發二等服務獎章,並致贈紀念銅盤留念,感謝陳師孟於監察院2年期間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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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監察委員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陳師孟經總統蔡英文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後,自民國107年1月29日起任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編輯:林淑媛)1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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