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天祥的軟肋看阿扁的遭遇 ◎ 江百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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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南宋忠臣文天祥在《過零丁洋》一詩中所留下的這兩句,讓人刻骨銘心、終生難忘。特別是他這麼想,也這麼做,700多年來(生於1236年,終年四十七歲),只要談到「盡忠」兩個字,很難不讓人想起他。但就算是他這麼一個被敬仰的人,也留下人們不想提及的事跡。

文天祥有三個弟弟,二弟文霆早卒,大弟文壁小文天祥一歲,1278年冬天元軍猛攻文壁駐守的惠州,他開城投降。

年底文天祥被俘,小文天祥13歲的三弟文璋,隨文壁投降,後隱居不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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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壁後來自述投降的理由是:其一,不絕宗祀,文天祥兩個兒子一個早死,一個於戰亂中失散,文壁把自己的一個兒子過繼給了文天祥;其二,文天祥母親身死他鄉,一直沒有安葬,需要舉靈柩歸鄉;三,不同於元軍剛侵南宋時的投降派,文壁降元之時,南宋實際上已經滅亡,抗爭的結果只能使全城百姓跟著倒霉。這樣的托辭,特別是第三點,很難讓道德審判者滿意(南宋於1279年滅亡)。

1281年,文天祥寫信給文壁過繼給自己的兒子,「汝生父(文壁)與汝叔(文璋),姑全身以全宗祀,惟忠惟孝,各行英志矣……」文天祥以「孝」明確體諒、認可了文壁的選擇。文天祥不是為了清譽犧牲一切的道德狂,他自己盡忠殉國,並不要求別人一定跟他學。另外,《宋史》說他夜夜笙歌,左擁右抱,紙醉金迷,極盡奢華(天祥性豪華,平生自奉甚厚,聲伎滿前)。

道德審判者對文壁不滿意,對文天祥則是「視若無睹」,只看他的「好」,不論其他。

最近的一則新聞,陳水扁被控於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涉嫌洗錢,2015年1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同年5月13日裁准停審。北院合議庭近日認為,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案已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日前判決本案免訴。對此,台北地檢署今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

這則新聞,讓人連想到道德審判者對阿扁特別無情,其中甚至包括同黨同志。

2006年施明德發起政治訴求運動,要求陳水扁應為國務機要費案、其親信及家人相關的諸多弊案負責,並主動下台。同時響應這項運動的,有同志簡錫階、張富忠等,其餘不乏國民黨人,包括沈智慧、范可欽、盛治仁、郭素春、李永萍、羅淑蕾等。

2011年8月26日,高院更一審宣判,國務機要費貪污部份改判無罪。

2022年5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6月15日總統公佈,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可見施明德一干人捕風捉影,胡鬧一場。但不只陳水扁,民進黨也從此平白被貼上貪腐標籤。多麼不公平!

2015年民進黨發言人A在美國演講時,先說了一個故事。某次選舉,總統府的參議說要來拜訪。見面時參議說,總統想知道有沒有什麼要幫忙的?隨後交給A一個黑色皮包,A打開一看,是現金100萬。參議只說,「不用開收據,你只要幫我簽一下名字,表示你有收到這個錢就好了。」

針對A的故事,新北市議員C證實說,「在阿扁當黨主席任內,是民進黨黨工以及黨務發展,最順遂的時候。」當時,黨主席身兼募款重責,只要遇到選舉,候選人都會受到黨中央關照,包括直轄市議員給30萬元、立委給100萬元,縣市長則給100到200萬元之間。時間都在2004年政治獻金法通過之前。黨內認定,沒有違法的問題。

不過同場發言人A又爆料,扁案很多年後,有一個大老闆告訴A,有一次陳水扁約見大老闆。他到了約見地點以後,看到整個房間幾十個人都是營造業大老闆,每個人出三千萬、五千萬,「一攤下來幾十億」。重點是A說,扁家有他的貢獻,但不代表扁家所犯的錯誤可被忽略。

根據A這個爆料,國民黨立院黨團立即召開記者會,要求特偵組啟動調查,而特偵組也展現效率,當日下午對外表示,此案已分案調查,初步調閱當年被吳淑珍指捐錢20名企業金主筆錄,其中建商包含林榮三、趙藤雄及林堉璘。

事後台灣人非常不滿,發言人A只好發出聲明,關於政治獻金的傳聞,A「脫口而出,但因年代久遠,記憶並不精確,且未經過查證,對陳前總統造成困擾與傷害」,A向陳水扁表達最誠摯的歉意。後來並因此辭去發言人一職。但傷害已經造成。

江春男在蘋果日報寫了《司馬觀點:扁家扁案扁朝》,指「數十億獻金這部分大暴走,根本是道聽塗說,對阿扁很不公平」。根據他長期的觀察,他說,「阿扁收了多少獻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他把自己當黨庫,分給同志的金額極為可觀,像日本派閥領袖一樣,並非全部放在自己口袋。」

這個評論,不但沒有減低大眾對阿扁的醜化,連民進黨人,甚至稍有關連的人,都被視為貪腐集團的成員。

柯文哲說,「蔡英文不貪污,但身邊每個都貪啊!」他特別加上一句,「蔡英文若不服氣就去做民調。」民調可以把人定罪,真是一大奇聞。

立法院推出擴權法案,藍白大剌剌地揚言,他們就是要揭發民進黨,包括雞蛋、口罩、疫苗、光電的弊案。法院查過幾輪都沒事,以更生人為首的藍白集團卻硬要栽贓。

想起2008年10位檢察官一字排開,矢誓扁案辦不出來,將下台一鞠躬。彷彿白色恐怖即將重臨,令人不寒而慄。

(題外話,忍不住抄下兩段舊聞,證明我撰文的支撐,並非亳無所本。

一,2013年3月26日辜仲諒律師表示,特偵組為了要辦扁案,曾透過前監察院長錢復兒子錢國維,以及辜仲諒已過世的父親辜濓松,和當時人在日本的辜仲諒接觸,要他做「紅火案的部分獲利三億元,用於應付扁家的需索」等不實陳述,以換取他回台後不被羈押,並且還可出國探視小孩。也就是說,特偵組利誘辜仲諒回台咬扁案。

二,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宣判二次金改案,阿扁無罪。結果法官被換成周守訓判阿扁有罪。難怪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堅持,「扁案判決,自始無效」。)(筆者為作家廖清山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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