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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華盛頓1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因漠視前非裔員工長期處於種族歧視的工作環境,原本被判支付1.37億美元(約新台幣38億元)損害賠償,一名法官今天將賠償金砍到1500萬美元,但維持原判。
法新社報導,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奧里克(William Orrick)根據最高法院對憲法所規定損害賠償限制的詮釋,在判決書中指出,「證據的分量充分支持陪審團對責任的認定」,但賠償金額「過高」。
去年10月,美國加州聯邦法院判決特斯拉須支付前非裔員工狄亞士(Owen Diaz)1.37億美元賠償,因特斯拉對狄亞士長期處在種族歧視的工作環境中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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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里克對特斯拉聲請複審予以駁回,並表示,「特斯拉漠視狄亞士的投訴顯而易見」。
他說,呈交給陪審團的證據「令人不安」。
判決書中寫道:「陪審團聽到的是,特斯拉車廠充斥種族歧視。狄亞士經常面臨種族歧視的話語羞辱,包括N開頭的字眼和其他髒話。」
「他的主管和特斯拉比較全面的管理結構少有乃至根本沒有處置作為,主管甚至加入霸凌,還一度過分到威脅狄亞士,並在他的工作台附近亮出種族歧視的圖畫。」(譯者:陳昱婷/核稿:張佑之)1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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