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自由亞洲電台
繼《香港國安法》後,港府再推涉及國安的《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列明,香港與中國的國家安全定義一致,建議增設“叛亂罪”、“境外干預罪”等,針對“間諜”相關罪行,提早發表內部消息、對“叛國”意圖知情不報也屬違法,若文件通過,將進一步侵犯香港的法治和自由。
港府週二(1月30日)宣佈啓動《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共9個章節,涵蓋叛國、叛亂、煽惑叛變、間諜和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爲,把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的武力威脅行爲,視爲“叛國”罪之一,對“叛國”意圖知情不報也屬違法。
同時,建議修改和新增多項的罪行,例如“煽動意圖”罪,針對用文字和刊物等煽動對中國和港府,或中國居民憎恨或藐視的行爲;把不當披露、提前發佈或引用內部消息和敏感資料,列爲與國家祕密相關的罪行;建議把接受境外組織利益、向組織提供財政支援等,視爲與“間諜”相關的罪行;又建議加入“境外干預罪”,把配合境外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立法和法院工作等行爲,列爲違反國安。
特首李家超表示,香港面對“境外”和“境內”的國安風險,必須儘快立法維護國安。
李家超:“外國代理人以及港獨這些心想,孤狼式的攻擊、潛伏式的對抗,潛伏在香港社會里面。外國的情報組包括美國中情局和英國的情報單位,會做大量的工作針對中國和香港,我們一定要儘快做好國家安全維護的工作。”
他強調,23條立法不是針對個別國家,是在有人犯我時有方法處理,又說,23條能有效維護國安,有穩定的營商環境,必然對經濟發展有利。
許智峯:叛國等罪存在大量灰色地帶 支持臺灣可能被視爲叛國
流亡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表示,《基本法》23條的建議,相對2003年嚴厲很多,存在大量模糊和灰色地帶,特別關注“叛國”罪行的建議,日後可能支持臺灣也屬違法。
許智峯:“有很多危險的地方,例如叛國,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在臺灣這個比較敏感的議題,因爲很多香港人支持臺灣,現在的文件沒有談及追溯效力,一旦爆發臺海衝突有戰爭的時候,過往曾到臺灣觀選和發表支持臺灣的言論,會否被視爲是叛國呢?對香港人來說很難去拿捏界線,很容易誤墮法網。”
許智峯說,新建議有很多陷阱,以“境外干預”罪爲例,沒有說清楚“境外勢力”的定義,港人很容易誤墮法網。
許智峯:“2003年的23條所談的外國干預,是用‘敵人’的字眼,現在的23條改成用‘境外勢力’的字眼,範圍擴大了很多很多,像我這種在做外國遊說的人和團體,或者在世界各地由移民港人成立的香港人團體,全部也可能變成‘境外勢力’,這些香港人團體曾舉辦很多活動,也有很多香港人蔘與,會否全部也違法的機會?”
國家祕密和間諜罪與中國看齊 把中國式國安觀搬到香港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表示,港府在諮詢文件用了很多含糊的概念,但有不少內容,與中國的國安觀念一樣,等於是借這次23條立法諮詢,完全把中國的法律觀搬到香港。
黎恩灝:“香港政府正式把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法》和總體國家安全觀,都放進香港本地的法律,反間諜罪行的內容跟大陸的反間諜法看齊,對於國家機密的定義跟中國大陸的定義也是看齊,不僅把國防外交放進去,也把一些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訊,全部算進去是國家機密,跟中國大陸的機密定義其實是一樣的。”
他表示,如果通過港府的建議,不僅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港府在沒有定義何謂“境外勢力”下,批判和指控外國政黨、人權和非政府組織團體的活動,會使香港社會與外國公民社會聯繫進一步被斬斷。
記者:陳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