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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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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押2月。北院指出,本案仍有與柯、應密切相關的證人尚待傳喚到庭,2人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在。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億800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並配戴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
北院指出,依據目前擬定的審理計畫,已密集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仍有部分與柯文哲、應曉薇的犯罪事實有密切相關的證人尚待傳喚到庭,柯、應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原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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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表示,衡量柯、應所涉犯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性非輕、於本案犯行的分工程度、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及被告的人身自由利益後,認為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尚無法達到防止2人逃亡或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的效果,因此裁定柯文哲及應曉薇自8月2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指出,李文宗所涉案情,相關證人已經詰問完畢,重罪部分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滅證、串供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有所下降;沈慶京因先前長時間密集就醫,而台北看守所無法提供無菌環境。另外,沈慶京長期就醫及手術也會對看守所人力造成負擔。
北院表示,審酌李文宗及沈慶京的犯罪情節、地位、職業、訴訟進行的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認為2人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並輔以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措施及限制住居,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確保本案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的進行,而無羈押必要。(編輯:陳清芳)1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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