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危矣: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質疑記協代表性 擬立法管竊密,記協主席斥官員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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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法廣

香港近日不時出現經官員批評的組織解散的例子,經常針對影響新聞自由事件發言的香港記者協會,今(14日)天成了與新聞工作無關的保安局長鄧炳強的抨擊目標,他指記協有「大量」學生會員,執行委員會亦「集中幾個媒體」,質疑其代表性和專業性;另外,他又重申,會在下個立法年度完成《基本法》中有關國家安全的第23條的立法工作,針對很易令新聞工作受牽連的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及香港機構與外國的「政治聯繫」等範疇,以阻止相關活動。

被點名的記協是香港惟一的新聞工作者工會,該會主席陳朗昇在商業電台節目中反駁鄧炳強的指控,指其說法「離譜」,批評對方根本不知道記協有多少學生會員,便以「假消息」來隔空抹黑記協。陳朗昇澄清,記協現有約七百名會員,當中有300至400人是擔任全職新聞記者的「正式會員」,其餘是容納自由工作者的「附屬會員」或任職公關的「公關會員」,「學生會員」只佔少數,且有很高門坎,所有會員的審批程序亦十分嚴謹。節目主持人亦指出,執委會的組成亦並非集中幾家傳媒機構,主流媒體的香港電台和英文《南華早報》均有新聞工作者成為執委。

傳統親中媒體《大公報》今天以頭版刊登鄧炳強的專訪,並以《鄧炳強:記協違專業 哄學生入會》為頭條新聞標題,報道指鄧炳強批「記協滲透校園,拉攏『學生記者』入會,質疑其代表性,『我留意到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來來去去集中幾個媒體,有好多學生喺入面,令人質疑記協嘅代表性』。」鄧又指記協倡議「任何人都系記者」,與「大家認為記者受過專業訓練嘅期望唔同」。但他補充,這與記協的工會註冊無關,只是「任何組織、團體違反法例包括國安法都要負責。」報道又以《身為主席 抹黑警方》為題,另文批評記協主席陳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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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批評不涉保安局工作範圍的記協外,鄧炳強銳意推動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當中涉及的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罪亦與新聞界息息相關。在2003年因民意強大反彈而夭折的23條立法草案,當中訂明,披露危害國家安全;或披露未經授權而披露後「相當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者,均屬違法。記協當年便指出,除非記者只報道官方的新聞發布,否則有關條文極容易令記者誤中「地雷」,新聞自由必被削弱。

除了禁止竊取國家機密外,鄧炳強又表明,為了維護國安而期望下屆立法會完成的《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還會針對在香港的間諜活動、外國政治機構在港活動,以及香港機構與外國的政治聯繫等,他沒有進一步透露立法細節,但表明,立法時會諮詢公眾。

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期間,記協不時針對警方阻撓記者採訪,並曾彙集個案,向聯合國相關委員會反映,期望引起關注。事後,傳統親中媒體不時發文批評記協,而警方更單方面修改其內部通則,撤銷承認記協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所發記者證為新聞工作者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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