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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 | 藍白修法亂象 | 正常修法程序 |
|---|---|---|
| 程序透明度 | – 修法過程混亂,現場出現8種版本草案,連立法委員都不清楚最終表決的版本。 | – 修法草案應公開透明,版本統一,確保所有立法委員清楚修法內容。 |
| – 倉促表決,未經充分討論即強行通過,缺乏程序正義。 | – 應有充分的委員會審查、公開聽證及跨黨派協商,確保程序正當性。 | |
| 協商與溝通 | – 財政部原與地方縣市協商,將爭議從80多項收斂至10項,卻在關鍵階段被強行中斷。 | – 應持續與地方縣市、中央部會進行充分協商,確保各方意見被納入。 |
| – 藍白陣營未與行政院或地方縣市充分溝通,單方面推動修法。 | – 修法應納入中央與地方的共識,廣納各方意見,避免單一政黨主導。 | |
| 內容正確性 | – 修法內容錯誤百出,特別是離島及中南部縣市分配公式錯誤,導致分配不公。 | – 修法內容應經過嚴謹數據驗證,確保公式公平、合理且無誤。 |
| – 水平與垂直分配失衡,北部縣市(如新竹市增加259%)財源暴增,中南部及離島(如澎湖僅14%)分配遠低於合理水準。 | – 分配公式應促進區域均衡,避免城鄉差距擴大,確保各地區獲得合理財源。 | |
| 後續處理 | – 行政院提出覆議案,指出錯誤並要求重新審議,卻被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否決。 | – 應正視覆議案,重新審議錯誤內容,展現負責任的態度。 |
| – 藍白陣營推卸責任,要求行政院再次提解方,卻不承認自身修法失誤。 | – 立法院應主動提出修法修正案,承擔錯誤並積極解決問題。 | |
| 政治操作 | – 藍白陣營試圖將問題責任推給中央,透過政治操作拖延解決,缺乏誠意。 | – 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放下黨派之爭,共同尋求長遠解決方案。 |
| 對地方影響 | – 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卡關,影響地方財政運作,特別是中南部及離島縣市。 | – 修法應確保地方財政穩定,不因錯誤公式導致地方建設或服務受影響。 |
具體亂象羅列
- 修法過程混亂:
- 立法院現場出現8種版本草案,立法委員對最終表決版本認知不清,程序缺乏透明度。
- 修法未經充分討論,倉促表決,違背立法程序的嚴謹性。
- 協商中斷:
- 財政部與地方縣市協商進展(爭議從80多項收斂至10項)被藍白強行中斷,忽視地方意見。
- 缺乏與行政院及地方政府的充分溝通,導致修法內容偏離實際需求。
- 分配公式錯誤:
- 離島(如澎湖、連江)及中南部縣市(如台南、高雄)的分配比例遠低於合理水準。
- 數據顯示:新竹市財源增加259%,台南僅54%,高雄51%,澎湖僅14%,造成嚴重分配不公。
- 水平與垂直分配失衡,北部縣市財源暴增,加劇區域發展差距。
- 否決覆議,推卸責任:
- 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詳細報告修法錯誤,卻遭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否決,拒絕重新審議。
- 藍白陣營事後要求行政院再提解方,卻不承認自身修法失誤,試圖將責任推給中央。
- 政治操作拖延:
- 藍白陣營未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透過政治操作將焦點轉移至中央「不作為」,拖延問題解決。
- 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卡關,影響地方財政,卻未見藍白積極提出修正方案。
- 違背依法行政:
- 藍白修法錯誤導致行政院無法以行政解釋掩蓋公式問題,否則將破壞國家體制。
- 修法錯誤若不修正,將對國家財政及地方發展造成長期負面影響。
結論
藍白陣營主導的財劃法修法亂象,從程序混亂、協商中斷、內容錯誤到推卸責任,無一不凸顯其草率與不負責任的態度。相較於理想的修法程序,藍白修法缺乏透明度、專業性與誠意,導致地方財政受影響,國家公平正義受損。立法院應立即啟動修法,修正錯誤公式,並與行政院及地方縣市協商,制定公平合理的財劃法,展現對國家與人民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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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談判團隊從未做出晶片五五分的承諾,這次沒有討論這項議題,也不會答應這樣的條件。中央社-218x15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