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主席鄭昭明父子共諜案 最高法院判緩刑確定,法律界驚訝輕視對國家安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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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3

工黨主席鄭昭明(圖)被控遭中國吸收,引介服役中的兒子鄭智文向對方分析台灣軍情,還收受禮金及名錶,一、二審分別判處父子10月、1年徒刑,緩刑3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確定。(圖取自鄭昭明臉書facebook.com)
工黨主席鄭昭明(圖)被控遭中國吸收,引介服役中的兒子鄭智文向對方分析台灣軍情,還收受禮金及名錶,一、二審分別判處父子10月、1年徒刑,緩刑3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確定。(圖取自鄭昭明臉書facebook.com)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工黨主席鄭昭明被控遭中國吸收,引介服役中的兒子鄭智文向對方分析台灣軍情,還收受禮金及名錶,一、二審分別判處父子10月、1年徒刑,緩刑3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檢方調查,查出鄭昭明除擔任工黨主席,還分別在兩岸多個交流、聯誼性社團擔任幹部,頻繁往來兩岸。民國98年應中國情報人員李姓男子要求,引介當時還是中校軍官的鄭智文前往日本見面結織。

檢方查出,李男希望了解鄭智文在軍中業務職掌及台灣軍中反台獨、軍隊士氣等相關資訊,並透過鄭昭明贈送瓷器、1000美元給鄭智文。隔年再要求鄭姓父子前往新加坡,與另2名中國籍人士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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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等人在會談中表明身分為福建統戰部人員,希望鄭智文有機會再引介其他軍中現役同仁出國結識,並提及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鄭智文在軍中發揮影響力,共謀統一大業。鄭智文當場簽立「兩岸互信協議書」,李男於會談後交付1萬1000美元、手錶等財物。

鄭智文於102年退伍後,李男仍催促介紹結織國軍現役軍官。鄭智文趁與學弟陳姓軍官在105年一起前往馬來西亞旅遊的機會,安排李男與陳姓軍官在吉隆坡見面結識,106年、107年各約在越南見面會談一次。每次會談後,李男都會交付數額不等的美元及人民幣給鄭、陳2人做為旅費補貼。

台南地方法院審酌2人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事後均坦承犯行,頗具悔意,經此偵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鄭昭明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鄭智文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2人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在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分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30萬元。

檢方上訴後,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00913

台灣共諜父子被輕判緩刑引發爭議

2021-09-14 自由亞洲電台

台灣的工黨主席鄭昭明被控遭中國吸收做間諜,涉嫌介紹時任中校軍官的兒子鄭智文與中方情報員認識,並允諾一旦中共犯台,將不會抵抗並簽署協議書。鄭昭明父子分別被判刑十個月及一年,緩刑三年,引起台灣輿論嘩然,法律界人士批“太荒唐!”

綜合媒體報道,判決指出,鄭昭明被中國福建統戰部情報員李志康吸收做間諜,2009年帶著兒子鄭智文以家族旅遊名義,前往東京與李餐敘,李向鄭智文表示想要瞭解他在軍中的業務、台灣軍中“反台獨”與士氣等情形,並贈送瓷器花瓶及美金一千元。

隔年,鄭昭明再次安排鄭智文到新加坡旅遊並且與李志康見面,這名中國情報員要求有機會再引介其他現役軍人出國結識,並提及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鄭智文能夠循“北平模式”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鄭智文應允之後,當場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交給李志康帶回大陸。

台南地院一審合議庭認為,鄭氏父子雖因私利,協助中國吸收國軍現役軍人發展組織,而且都認罪,依違反《國安法》分別輕判10月、1年,並且緩刑3年。二審也因為鄭氏父子繳回犯罪所得,維持原判。最高法院認為鄭氏父子認罪且有悔意,維持一、二審判決,依違反《國安法》各輕判10月、1年,均緩刑3年定讞。

資料圖片:工黨主席鄭昭明與兒子鄭智文涉為中國發展組織,允諾一旦中共犯台,將“不會抵抗”,還簽下了協議書。(鄭智文臉書)
資料圖片:工黨主席鄭昭明與兒子鄭智文涉為中國發展組織,允諾一旦中共犯台,將“不會抵抗”,還簽下了協議書。(鄭智文臉書)

共諜獲判緩刑 法律界驚訝輕視對國家安全的危害

“緩刑的意思是期限內你只要安分守己,可以一筆勾銷,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我覺得法院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輕視到這個地步,我訝異的是這點。”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驚訝。

林佳和對於所謂的“輕判”表示可以理解。因為中國還沒有武力犯台,“外患”行為並沒有著手,自然沒有放棄抵抗的問題。這跟比方說開始著手破壞國內的軍事設施、洩漏軍事情報是有距離。但是,林佳和直指,“深有悔意”確實可以作為量刑標准,但通常不能作為直接緩刑的理由,更何況涉案的還是國軍“軍官”。

林佳和:“我們今天講的是軍官,從國家栽培到被任命,都是為了要抵禦敵國的侵害,軍官依法是有義務保衛國家安全的人,太荒唐了!”

共諜父子適用《國安法》舊法 劉世芳:判決未跟上民意

民進黨立黨團書記長蔡適應14日在例行記者會回應本台提問時表示,過去共諜案判刑蠻違反國民情感,因為共諜案不是一次發生,都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前幾年也曾修過《國安法》,這次法官減輕其刑是因為,審判過程嫌犯有坦白。蔡適應解釋,新修法後已有更嚴格的標准,事後再坦白也不行。

蔡適應:“而這項修正是在2018、2019年之後才修正,他們尊重審判結果,但希望未來法院在相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在違反國家安全部分,能夠考量國民情感,給予重判,否則將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進一步指出,中國對台威脅嚴重,不管是文攻武嚇滲透,《國安法》早已修正,都有加重懲處意見,但是此案件法官是用舊的《國安法》,判決才會讓國民無法接受。

劉世芳:“希望未來法院判決時,在新舊法間能權衡性發展,有新法令時,應該要尊重新法令,不管是在法條或刑期上,都要斟酌考量。很多人會覺得面臨中國強大的威脅與利誘,司法機關為何沒有跟上國內民意。”

劉世芳表示,民進立法院黨團要做審慎建議,未來共諜案要引用新法條的罰則,或是語義來做更好的判決,才不會引起更多誤解。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黃春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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