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文旦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遭NCC罰160萬,中天提告敗訴

敬請支持‧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2020/10/18

中天新聞台2019年播出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遭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罰計新台幣160萬元。中天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開罰無違法,判決駁回。(圖取自facebook.com/seeklin)
中天新聞台2019年播出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遭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罰計新台幣160萬元。中天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開罰無違法,判決駁回。(圖取自facebook.com/seeklin)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中天新聞台去年在節目播出指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遭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罰計新台幣160萬元。中天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開罰無違法,判決駁回。可上訴。

此外,中天新聞台執照將在12月中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於26日召開換照聽證會;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日前在臉書貼文指出「中天關定了」,使外傳是否被撤照受關注。

全案緣於,中天新聞台於民國108年2月28日播出「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提及「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等內容;又於民國108年3月8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內容。

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NCC認定二事件均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分別開罰新台幣60萬元及100萬元。

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已盡事實查證義務,二個新聞事件播放並未損害公共利益,請求撤銷罰鍰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日前認定,中天新聞在第一事件這種「看圖說故事」的節目手法,會誤導視聽觀眾理解、認識事實,引發社會對立不安,確實屬損害公共利益,罰鍰裁處60萬元,NCC並無不當。

法院認為,第二事件部分,中天採訪時沒有進一步追訪周邊圍觀民眾,僅憑一名柚農受訪陳述即作成報導,在電視新聞頻道傳遞播送,NCC審酌中天違規影響程度,酌加罰鍰裁處100萬元,並無不當。

法院日前認定,中天主張無理由,判決駁回,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1018

中天播報丟棄200萬噸文旦,NCC裁罰100萬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0日電)中天新聞台節目播放200萬噸文旦丟水庫,NCC今天表示,經審議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損害公共利益,開罰新台幣100萬元,也是目前裁罰單一個案最高金額。

中天新聞台稍晚提出兩點聲明,第一,NCC重罰100萬元、中天新聞不接受、將提行政訴訟。第二,對NCC相關人員進行瀆職提告。

NCC修法後加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到今天為止開罰三波,中天新聞台每波都挨罰,包括去年11月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報導開罰20萬、「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開罰60萬、「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開罰40萬,以及今天文旦丟水庫案罰100萬元,合計挨罰220萬。

另外,東森新聞台的豬瘟報導也罰20萬。NCC針對假新聞累計裁罰金額達240萬元。

NCC委員會議今天就108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案件進行審議。NCC代理主委翁柏宗指出,中天「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有直播、採訪,屬於新聞播報性質,傳遞錯誤農產資訊,影響農產交易,損及農民收益,委員會議認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的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處100萬元。

中天新聞台於3月8日14時33分出現「大陸不買了柚農陳大哥:文旦丟在水庫超過200萬噸」標題,受訪者柚農陳大哥提及去年這些農民丟在曾文溪水庫超過200萬噸;14時52分播送圍觀者提及提出申請,說要補助,但最後卻沒有補助。

翁柏宗說,文旦丟水庫一案未查證單一訊息,單憑受訪者個人陳述即成報導,未檢視內容是否合理可信,也沒有任何平衡採訪可供查證,且在未查證事實前即在鏡面下標,編審制度未發揮作用。事後經農民及主管機關反映、申訴,對柚子滯銷丟棄部分仍無更正報導。

翁柏宗表示,中天報導「養熊貓燒錢無益觀光 遊客:最想看貓熊」案,傳遞錯誤動保資訊,民眾也反映新聞頻道播送內容重覆案件,決議予以核處、發函改進,要求業者強化內部自律機制。

此外,民眾也申訴TVBS新聞台及三立新聞台的內容播報特定議題過於集中,所謂的特定議題,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長黃金益說,申訴內容指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播報比例過高,各新聞台很多重複新聞,有的抄爆料公社或PTT內容,認為各台雖各有立場,應採客觀方式呈現。

翁柏宗指出,NCC也將函請相關業者強化內部自律機制,依專業獨立判斷做公正報導。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2項明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第27條第3項的第3、4款規定衛廣業者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不得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者將處20萬到200萬元不等的罰鍰。(編輯:趙蔚蘭)1080410

本報24/7隨時更新 歡迎定閱newsletter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