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涉案女點香未熄滅,深夜聲押獲准解送高雄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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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46死,涉案黃姓女子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今晚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聲押、郭姓男子籌出6萬元前來交保,高雄地方法院晚間11時多裁定收押禁見。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社區大火,造成46死41傷,涉案郭男、黃女遭警方傳喚說明時供詞反覆,今天上午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51歲黃女和52歲郭男均涉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毀住宅、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黃女,郭男諭令6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指出,黃女因前後供述矛盾,與現場鑑識跡證不符,並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且她除涉及刑事責任外,檢方已著手清查其名下有無財產,以利保全扣押,維護被害人求償權益。高雄地方法院晚間10時召開羈押庭,並於11時多裁定黃女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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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黃女與郭男是男女朋友,兩人14日凌晨在城中城大樓1樓,由郭男向友人借用的房間內發生爭執,但郭男明知黃女有點香不熄滅習慣,卻未提醒就先離開,有未善盡維護責任之嫌。

黃女部分則因明知點燃沉香,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無完全熄滅,卻疏於注意未將使用過沉香熄滅,即置放在室內沙發椅旁騎車離去,導致未熄滅火苗燃燒到住處物品,引發火勢迅速延燒,並造成46人身亡,41傷。(編輯:張佑之)1101015

城中城大火涉案女羈押押解高雄二監 兩度表達冤屈

2021/10/16

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涉案黃姓女子(中)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15日晚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聲押獲准,隨後將被移送至高雄第二監獄,對於是否覺得冤枉,她兩度點頭示意。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110年10月15日
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涉案黃姓女子(中)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15日晚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聲押獲准,隨後將被移送至高雄第二監獄,對於是否覺得冤枉,她兩度點頭示意。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110年10月15日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涉案黃姓女子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晚間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聲押獲准,隨後將被押解至高雄第二監獄,對於是否覺得冤枉,她則兩度點頭示意。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社區大火,造成46死41傷,涉案情侶郭男、黃女遭警方傳喚說明時供詞反覆,高雄地檢署歷經整天複訊後,認為51歲黃女和52歲郭男均涉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住宅、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黃女,郭男諭令6萬元交保,法官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由於時近深夜高雄地院已沒有囚車,改由鹽埕警分局派車將黃女押解至燕巢區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黃女出來時低頭不語,直到在場媒體詢問「你覺得自己有冤枉嗎」,她才兩度點頭,但當繼續追問「哪裡冤枉」時,又保持沉默直到上車。

高雄地方法院簡要說明羈押理由,黃女除犯嫌重大,且前後供述不一,有勾串證人之虞;另考量她現無收入,若日後面臨鉅額賠償,恐生逃亡動機;加上被告所犯造成多人死傷,對社會治安危害程度及個人人身自由利益兩相權衡後,認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諭知羈押,禁止接見通信。1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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