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5日電)憲法法庭10日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暫時處分進行開庭,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說明朝野協商過程表示,民進黨團對釋憲案充滿信心,但為防堵協商與議事程序惡例變成常態,兩害相權取其輕,願意禮讓機關代表由藍白兩黨擔任。
針對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就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要求立法院推派代表、訴訟代理人及言詞辯論鑑定人,朝野黨團今天上午11時協商,歷經1個多小時後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會原訂下午2時30分院會開會時進行表決,直到開會前一刻,三黨才簽字同意,由藍白兩黨分別推派2名及1名為立法院(機關)代表。
吳思瑤在下午院會開始前於議場前舉行記者會,說明協商過程,及民進黨最後同意簽字的考量。
吳思瑤表示,上午11時進入協商會場時,赫然看到桌上有一張立法院長韓國瑜預擬的朝野協商結論,這代表韓國瑜已有預設立場及預設結論,民進黨團當場向韓國瑜抗議,表達國會擴權法案後遺症如此之大,「沒有協商,就有結論?」要求韓國瑜不應讓這種惡例,成為常態或慣例。
吳思瑤說,立法院是中立、公正的,對國會擴權法案是違憲或合憲,不應有預設立場,因此,立法院的機關代表應由了解立法院議事規則,以及議事慣例的專業幕僚出任,且不具政黨色彩,例如立法院秘書長、立法院法制局主管等人出任,遺憾的是,國民黨將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作為表決提案,即由藍白分別推派2名及1名代表。
吳思瑤強調,這次的釋憲案,不是只有憲政主張、意識形態的不同,而是攸關人民權益受到戕害,民進黨團不會推派代表,也反對政黨推派代表。其次,國民黨曾一度主張要用「臨時報告事項」逕付立法院會表決,完全跳過程序委員會排案,違反議事規則,再次創下惡例。
吳思瑤指出,在兩害相權取其輕之下,防堵惡例再次發生及合理化,民進黨團同意讓步,相信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能秉持專業的憲法判斷,民進黨團對釋憲案充滿信心,不認為沒有代表就會吃虧,願意禮讓藍白成為立法院在釋憲案的機關代表。(編輯:林克倫)1130705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立院機關代表國民黨2名民眾黨1名
2024/7/5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開庭。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相關事宜,包括立法院機關代表為何,雖協商無共識,但院會處理時,朝野黨團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名、台灣民眾黨團推薦1名。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為審理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賴總統及監察院聲請案等4案聲請暫時處分部分,定於10日下午2時於憲法法庭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韓國瑜今天主持朝野黨團協商,針對憲法法庭最新的通知,請立法院推派機關代表3人、訴訟代理人3人、鑑定人2人,而過去針對司法院函請立法院推派的代表或委任的訴訟代理人、鑑定人,歷來均由聲請黨團以外的其他黨團推派,而這次憲法裁判的聲請人是柯建銘。
韓國瑜接續宣讀預擬的協商結論草案,供在場黨團代表討論,包括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名、民眾黨團推薦1名擔任這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訴訟代理人,立法院機關代表也以此比例推派委員等。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時,先指韓國瑜這樣的作法很奇怪,還沒有討論就拿出協商結論要大家簽名,這將使韓國瑜的公正客觀性喪失,他認為一切按照慣例、規定處理就好,而立法院的機關代表當然是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說,支持韓國瑜的建議,而且過去有前例可循,如果民進黨團是聲請人,又要成為立法院的機關代表,就會邏輯矛盾。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聲請人與相對人本來就是對立的,如果聲請人可以當機關代表,這不是很荒謬嗎。
討論期間,各黨代表均提及要由韓國瑜來指定指派機關代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認為,機關代表應該要由非政黨代表、非政治人物來擔任。洪孟楷表示,既然要由韓國瑜指派,就不該預設前提。
歷經90分鐘左右的討論,韓國瑜說,既然無法達成共識,「我們的想法是循例辦理,等一下就交由院會處理」。
院會下午2時20分開會,韓國瑜宣讀各黨團代表簽名的協商結論,有關憲法法庭通知立法院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賴總統、監察院等聲請案,請立法院推派代表、訴訟代理人及言詞辯論鑑定人,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名、台灣民眾黨團推薦1名擔任這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訴訟代理人,立法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
協商結論指出,有關推薦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由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各推薦1名,訴訟代理人名單請於5日下午4時之前,其他名單請於8日中午12時之前送至法制局。(編輯:蘇志宗)113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