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7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7日電)台大駁回蘇宏達迴避案。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選辦晚間表示,律師團將在法定期限內,對台大駁回迴避的決定提起覆決,確保程序正義。
林智堅論文爭議,台大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指是「醜聞」,林智堅選舉辦公室認為蘇宏達未審先判,律師黃帝穎具狀申請迴避,遭台大審定委員會駁回。
林智堅選辦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黃帝穎指出,對於台大社科院學倫會駁回蘇宏達迴避一案,律師團收到公文後將在法定期限內,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3條規定,對台大駁回迴避的決定,提起覆決,以防杜「未審先判」的偏頗瑕疵,確保程序正義。
黃帝穎說,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日前寫信認定林智堅論文一案為「醜聞」,甚至於聯合報頭版頭條報導,營造輿論定罪的政治審判,這就是未審先判的明確偏頗。
黃帝穎指出,依據「專科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3條第2項第2款及「行政程序法」第33條,有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都是法律上應迴避的依據。
黃帝穎說,台大駁回迴避的決定,並未詳述理由,且作成決定的委員,均是召集人蘇宏達所聘任,明顯球員兼裁判,駁回決定顯有瑕疵。
黃帝穎表示,台大碩博士學倫要點第1條開宗明義寫道,應「公正客觀處理程序」,蘇宏達還沒看到公證書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就未審先判稱「醜聞」,依法本應迴避,因此律師團在收到台大公文後,將依法提起覆決,堅守程序正義。(編輯:李錫璋)1110727
林智堅為論文案申請蘇宏達迴避 台大審定會駁回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7日電)台大今天表示,審定委員會已針對論文案被檢舉人林智堅委託律師提出的召集人(蘇宏達)迴避案進行討論,經無計名投票表決,一致決定駁回申請迴避案。
日前有媒體人在臉書發文,指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選上新竹市長後才去唸的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有部分內容與另一篇論文雷同。台灣大學於7月中旬成立審定委員會,依程序展開調查,將於2個月內完成審定。
台灣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有關台大碩士畢業生涉及論文抄襲事件,審定委員會於今天召開會議,會議一開始即針對被檢舉人林智堅委任3名律師提出的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迴避申請案進行討論,並選出1名委員代理會議主席。
台大校方提到,在宣讀案由後,因申請人(林智堅)及其委任律師均未出席,由代理會議主席述明申請人的主張與所提事證,再由被要求迴避人(蘇宏達)說明後離席。
經所有委員逐一發言、充分討論後,台大校方表示,審定委員會以無計名投票表決,一致決定駁回申請迴避案,主要理由是申請人所提事證並無具體事實足以認定被要求迴避人於本案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對於台大遭指控疑似外洩會議資訊,台大校方也說,皆非事實;學校堅守行政中立,謹守分際,依相關辦法進行調查,絕無資訊洩漏相關情事,若有相關事證請透過司法途徑檢舉。(編輯:陳政偉)11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