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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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日電)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天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事後臉書粉專遭灌爆,她今天對此公開向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
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李中昨天在市政總質詢中表示,台中1所國小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教師,事後向教師道歉,但教師隔天報警,2名員警到校帶孩子回派出所;盧秀燕說,孩子道歉代表已知錯,教師卻還不放手,做最壞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
盧秀燕的說法引爆全國基層教職員怒火,臉書粉專湧入大量質疑,有人說「老師不是這群孩子和恐龍家長的出氣包」、「為什麼打人的道歉了,被打的人就得原諒?道德綁架!」、「還叫什麼媽媽市長,你才最不適任!」、「您的發言真是令人心寒,您的家人若是被拿球棍敲的時候,希望您也是能勸家人及自己,放下屠刀,原諒對方」。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也認為,教師適任與否,依教師法有一定認定流程,市長過於太快下結論。
盧秀燕今天到市議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現在教導孩子不容易,過程須用盡方法且可能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至於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有什麼樣辛苦的地方,前因後果她必須完全了解,也如教師會所說,她對於這個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她必須向老師致歉。
盧秀燕認為,大家也應該對法律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須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到警察局,若不是現行犯,警察更不能直接將孩子帶走,否則就是違法。任何人如果不是現行犯,就這樣被帶走,恐怕都會引起軒然大波。針對這部分,應該加以檢討,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此外,盧秀燕認為,這件事情也凸顯大家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不清楚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老師可能也不知道這麼做是有問題的。針對此極少數的案例,會請教育局訂出SOP ,以利大家參考,讓大家對法律的遵守與執行有更好的認識,大家都很辛苦,包括孩子至今仍有很大的心理創傷,會予以輔導。(編輯:謝雅竹)1131203
國小師不滿學生道歉態度報案 警進校園帶人 盧秀燕:最壞教育示範
2024/12/2 13:38(12/3 10: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日電)台中1名國小教師因不滿學生道歉態度,報警將孩子帶回派出所並移送少年法庭,家長錯愕。市長盧秀燕今天說,孩子道歉老師還不放手,痛斥最壞的教育示範。教育局表示1週內懲處。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市政總質詢,國民黨籍市議員李中質詢指出,今年3月台中市一所國小,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拿了樂樂球棒,當場揮棒打了老師,事後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非常生氣,隔天報警,2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
李中表示,家長收到學校調查報告後,感到相當錯愕向他陳情。李中質疑警局怎能在沒有傳票下,就進入學園帶走學生,沒有老師也沒有監護人陪同。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員警進入校園必須要校方主管同意,除了恐攻挾持等特殊事件,一般案件必須低調處理。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小學內有類似案件,應轉教育社政單位處理。
盧秀燕說,她相當痛心,孩子道歉表示已經知錯了,老師卻還不放手,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即使是警察主動帶走,校方也應該要阻止,沒有傳票卻容許警察將學生帶走,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制觀念,也沒有人陪同孩子前往警局,要求教育局重懲嚴辦。
教育局表示,1週內會有懲處。另外2名員警記1申誡,派出所所長調職。(編輯:李淑華)1131202
台中小學生持樂樂球棒打師隔日遭警帶走 校方警方認疏失
2024/12/2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日電)台中1名國小教師與學生發生衝突,教師隔天報警,警方竟入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並函送少年法庭,家長痛心發聲。校方、警方坦承疏失,教育局將懲處,2員警各記一申誡、所長調職。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市政總質詢,國民黨市議員李中質詢揭發這起事件,台中市一所國小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老師,隔天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因不滿道歉態度報警,2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
校長指出,當天學生的確有打老師,老師左腿紅腫,隔天學生道歉態度不佳,所以老師報警,但並未要求警方帶走學生,警方到校時第一時間未通知她,直到學生要被帶走時才知道,校長坦言,處理上確有疏失,校內會檢討。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警方啟動調查發現,國小體育老師和學生發生爭執,隔天老師報案堅持以傷害罪提告,警方有通知學校,在學務主任陪同下,將老師和學生帶回派出所作筆錄,並通知家長到場。在學生道歉及家長說明孩子身心狀況後,老師同意暫時不提告,因筆錄已經完成,依程序函送少年法庭。
警察局說明,員警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所釐清緣由,執法程序未周延,致觀感不佳,2名員警行為已違反兒少法,各記一申誡,所長調職處分。
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則說,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需要檢討,教育局1週內會完成懲處。學生拿樂樂棒球棒打老師,老師提告是維護自身權益,但校方讓學生被警察帶走是嚴重失職。
當筆錄製作完畢後,教師表示,只是給孩子一個警惕,向警方表明不願追究。但因全案已完成程序,依法仍需函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院認為情節輕微,裁定不付審理。
家長今天表示,孩子在法庭上主動跟老師道歉,這件事孩子也付出代價,因為拉扯時內褲露出被其他同學笑,導致現在孩子不敢穿短褲到校。當跟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時,也會害怕是否又會被警察帶走。
家長提到,師長們每天在台上跟小朋友說,犯錯要勇於承認,但他們利用權力、制度包庇自己,從老師、校長到教育局都是。曾寫信到市長信箱,但最後調查權仍落到學校,校方不當管教調查報告說,老師在行使個人權益,也就是說,老師可以報警把小孩從學校帶走。
家長質疑,小孩不是現行犯,沒有傷害別人、自傷情況下,老師可以報警把孩子帶走嗎?當孩子拉起衣服敘述遭老師壓制在地,才會以球棒揮打老師,認為事情不是只有一個人的錯,但他仍要求孩子必須向老師道歉,未料,隔天卻被通知孩子已經在派出所,他希望這件事可以依法行事。(編輯:郭諭儒)113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