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前立委林正二、前花蓮市長蔡啟塔涉嫌收受回扣,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林其中8罪上訴,各判刑1年6月至14年不等定讞;蔡啟塔二審判刑15年,上訴也遭駁。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林正二涉8罪判刑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至於林正二涉及台東縣大武鄉公用工程收取回扣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
台中地檢署民國102年起訴全案,指控林正二涉嫌自95年至98年間,指示助理與花蓮市公所、台東縣大武鄉等鄉鎮市公所首長謀議,以林正二立委國會辦公室名義為鄉鎮市公所爭取工程補助。
起訴並指出,林正二助理與配合的鄉鎮市首長以綁標、洩漏工程預算等方式,向內定廠商收取回扣,林正二在9起地方工程經費案中,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違法限制圖利、收取回扣等罪,所收回扣支用於立委服務處費用、酒店應酬飲宴及競選經費。
一審的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林正二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蔡啟塔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經上訴,二審由台中高分院審理,判林正二19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蔡啟塔刑度與一審相同。
案經林正二等被告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林正二在屏東縣崁頂鄉複合式運動公園槌球場及周邊附屬工程等8案犯罪事證明確,二審已詳述調查理由,並無違背法令,駁回8案上訴而定讞。
最高法院也認為,現任花蓮縣議員的蔡啟塔在花蓮市長任內,涉及花蓮市美港段垃圾場綠化工程案等4件工程的回扣案犯行明確,原判決並無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違背法令情形,駁回蔡啟塔的上訴。(編輯:戴光育)1090603
花蓮縣議員蔡啟塔貪汙案定讞 出缺將遞補
2020/06/03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日電)花蓮縣國民黨籍議員蔡啟塔,被控在花蓮市長任內涉貪汙,被判刑15年,褫奪公權7年,須入監執行,二審上訴今天遭駁回定讞,出缺將遞補,是花蓮縣議會這屆第3名遭解職的議員。
前立委林正二被控13年前指示助理替多個鄉鎮市公所爭取補助款,從中收取回扣,其中包含時任花蓮市長的蔡啟塔,捲入的弊案包括花蓮火車站前觀光遊憩中山公園規劃委託案等4案。
蔡啟塔一、二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判刑15年、褫奪公權7年,他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蔡啟塔晚間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不知道判決結果出爐,也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回應。
花蓮縣議會議事組主任潭進成表示,待收到內政部、中選會公文後,將依規定解除蔡啟塔職務,由同選區依票數遞補。
蔡啟塔是花蓮縣第一選區(花蓮市)議員,因不是這屆同選區第一名遭解職的議員,按票數將由第二高票國民黨徐子芳遞補;同選區遭解職的還有因貪汙案遭解職的民進黨施金樹,去年1月由落選頭民進黨籍莊枝財遞補。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縣議員已累積3人因判刑遭解職,除了施金樹、蔡啟塔外,還有因在秀林鄉長任內收賄,去年9月被依貪汙罪判刑解職的許淑銀,由參加補選獲勝選的田韻馨遞補。(編輯:陳俊碩)10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