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辦提告加重誹謗 賴辦:打壓異議欠缺民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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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電)新北檢日前公布幼兒園案的藥檢數值正常,侯友宜競選工作室今天到北檢提告賴清德、戴瑋姍加重誹謗罪。賴辦批評,侯友宜無能為受害的家長、小孩找出問題,且作為總統候選人,欠缺民主素養,打壓異議,傷害言論自由。

新北地檢署偵辦板橋幼兒園疑餵藥案,36名孩童毛髮送驗均未檢出巴比妥類等毒物。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工作室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加重誹謗罪。

賴清德競選總統辦公室(簡稱賴辦)發言人戴瑋姍下午在臉書發文,批評此舉是司法濫訴,打壓異議,限制言論自由;並質疑「民主何在?提告議員花24小時,入幼兒園採檢要22天,大家知道侯友宜最在乎什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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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市長受議員監督是民主常識,為孩子與家長追真相是新北市議員職責,為孩子捍衛健康更是使命;不能批評荒廢市政的市長,不能指出市府行政怠惰卸責,難道在新北國,市民受委屈必須吞下去,議員對侯友宜只能臣服討好求生存。

戴瑋姍指出,作為市長,侯友宜無能為受害的家長、小孩找出問題;作為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欠缺民主素養,打壓異議,傷害言論自由。在民主自由的台灣,「這樣的人想當總統,夠格嗎?適任嗎?」

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也說,民代監督市政竟被提告,若選區內的爸媽們有質疑,民代幫忙發聲,侯友宜就透過提告要大家「噤聲」;若不想被監督,乾脆放棄選總統,直接到中國與習近平競爭領導人大位。(編輯:林克倫)1120701

侯辦控賴清德加重誹謗 戴瑋姍反擊:濫訴施壓監督者閉嘴

2023/07/01 自由時報

新北市長侯友宜委託競選辦公室人員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副總統賴清德加重誹謗。(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新北幼兒園餵藥案掀起司法訴訟戰,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今(1)日提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及其競辦發言人戴瑋姍加重誹謗。對此,戴瑋姍反擊,為民喉舌監督是民代職責,侯辦卻藉司法濫訴要監督者閉嘴,呼籲新北市府盡速公布調查報告,她會繼續協助家長找出真相。

新北市一所幼兒園的家長質疑孩子遭餵彩虹藥水並尋求協助,案發後侯友宜指「居心叵測的老師居然對幼兒做出令人痛心的事情」,賴清德則建議新北市政府籌組醫療小組並公布真實情況。新北地檢署6月29日公布藥檢結果,36名兒童全未檢出毒物,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嗆賴清德「上下交相賊、蛇鼠一窩」,今日赴台北地檢署控告賴清德及戴瑋姍加重誹謗罪。

戴瑋姍回應,捍衛兒童健康是她最重要的職責與使命,板橋餵藥案受害孩子與家長都是她的選民,他們向她陳情,她必須為他們找出真相,為孩子打造更健康安全的環境。

戴瑋姍說,她是新北市議員,監督市政、為民發聲是職責,市長受議員監督更是民主常識,侯友宜竟濫用司法訴訟,用多次提告對她施壓、要她閉嘴,這種手段她無法接受、社會也絕對無法接受。

戴瑋姍強調,她會繼續追求真相。呼籲侯友宜在對她提告後,能真正為孩子的安全與健康付出,盡快找出真相,並且加速公布相關調查報告,讓人民安心、讓家長與孩子放心。

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也表示,民代監督市政竟被提告,難道要學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只能奉承下跪?若選區內的爸媽們有質疑,民代幫忙發聲,侯就透過提告要大家「噤聲」,若不想被監督,乾脆放棄選總統,直接到中國與習近平競爭領導人大位。

侯辦控告賴清德加重誹謗 律師轟濫訴「遇危機常提告卸責」

2023/07/01 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一所幼兒園的家長質疑孩子遭餵彩虹藥水,尋求協助,副總統賴清德6月18日建議新北市政府公布真實情況,讓社會大眾安心。侯友宜自認名譽受損,1日委請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呂家愷等人赴台北地檢署,提告賴清德與新北市議員戴瑋珊加重誹謗。律師黃帝穎對此轟侯「濫訴」,把「把司法當遮羞布」,遭逢政治危機的慣常手法。

黃帝穎指出,侯友宜針對幼兒園餵藥案,對賴清德提告加重誹謗,嚴重欠缺民主法治素養,擺明浪費司法資源,簡直把司法當成掩飾侯市府「行政失靈」的遮羞布。

黃帝穎表示,賴清德針對新北幼兒園案的發言,始終把重點劃在「幼童健康」,談話亦引用當時的新聞報導,也正因為報導,侯友宜市府對幼兒園「廢止執照」,這屬於公權力機關所為的行政處分。因此,賴清德或民眾對幼兒園的政治評論或建言,有新聞、乃至行政處分(幼兒園廢照)當基礎,不會構成加重誹謗,但侯友宜卻仍提告,擺明濫訴!

黃帝穎說明,憲法法庭針對誹謗罪的最新判決(112年憲判字第8號),明確揭示「所謂「言論真實性」要求,不能逕自解釋為要求「言論內容之客觀、絕對真實性」。因為事實性言論,尤其媒體就公共領域相關新聞、事件之追蹤、報導,於報導時,往往尚不存在全知視角下之絕對真實性,於報導之事件尚發展或進行中時尤然;且報導主題涉及政治、經濟與社會重大事件時,牽涉之人、事、物範圍愈大,即愈難於揭露、報導該事件之初,求其所謂客觀、絕對真實性。

因此,對於涉及公共利益之事,因往往還在發展,為了發現真實所做的評論,不要求以「絕對真實」為原則。但可議的是,當時連主管的首長侯友宜都自己痛批老師「居心叵測」,他「一定追究到底,對加害者嚴懲不貸」,甚至動用公權力對幼兒園廢照,其發言具權威性,而使外界有相信為真的可能性,但侯友宜卻反過來告當時根據新聞的評論者與監督者,明顯無視大法官對「言論自由」的憲法解釋。

黃帝穎發現, 侯友宜每逢政治危機,常靠提告卸責、轉移焦點,恩恩案殷鑑不遠,侯市府當時自稱資料送檢調,更對消防局吹哨人提告,然後再以進入司法當藉口,哪怕最後監察院糾正侯市府恩恩案行政違失,侯友宜也已順利「避過風頭」。這次又對賴清德提告,法律上明顯濫訴,政治上也擺明是轉移焦點、推諉卸責的老套!他研判,提告難救民調老三,因社會明知侯慣以提告卸責。

黃直言,侯友宜在新北幼兒園案上「行政失靈」而進退失據,第一時間未周延行政調查,亦未協助幼童及家長檢驗,以即時化解疑慮。又在社會憤怒後,在未經「正當行政程序」下逕對幼兒園廢照,如今侯友宜市府恐面臨濫權廢照的國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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