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系統反習團伙遭大清洗:孫力軍被判死緩不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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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3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3日電)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因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等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且2年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在孫力軍今天被重判死緩前,被列為「孫力軍政治團伙」的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同在21日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及15年、14年有期徒刑;另一名要角─前中國司法部長傅政華,則在22日也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且2年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連同孫力軍在內的這5名公安系統前高官被清洗後,這3天內同獲重刑,被視為中共數十年來少見的震懾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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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報導,法院並判決孫力軍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且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根據判決,孫力軍收受的賄賂高達人民幣6.46億餘元(新台幣約29億元)。

至於孫力軍被指控的3項罪行中,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在合併受賄罪行下,仍作出上述死緩2年後終身監禁,且不得減刑、假釋的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孫力軍在2001年至2020年4月利用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及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累計折合6.46億餘元。

此外,2018年上半年,孫力軍應他人請托,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方式,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幫助他人避免損失1.45億餘元;而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

法院認為,孫力軍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收受賄賂後為多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干預醫藥、金融等民生領域正常經濟活動,「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法院還指控,孫力軍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也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但鑑於孫力軍到案後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能夠認罪悔罪,且積極配合追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法院指出,因此,對孫力軍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和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編輯:陳沛冰)1110923

中共二十大前孫力軍被判死緩 公安系統反習政治團伙遭政治大清洗

2022年9月23日 美國之音

中共二十大之前的政治大清洗繼續展開。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的“孫力軍政治團伙”的核心人物、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9月23日被判死緩終身監禁。此前,“孫力軍政治團伙”的主要骨幹多已遭到判刑懲處。

據中共黨媒央視消息,吉林長春市中院星期五公開宣判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死緩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孫力軍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現年只有53歲的孫力軍被控2001年至2020年4月間,利用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及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私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46億餘元。

2018年上半年,孫力軍應他人請託,指使有關人員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幫助他人避免損失1.45億餘元。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兩枝槍。

路透社說,中共通常在五年一次的黨代會前夕宣布逮捕或者宣判“老虎”高官,作為警訓中共黨員要對黨的核心忠誠的方式。

在10月16日開始的中共二十大上,強調“忠誠”的習近平將打破幾十年來中共最高領導人最多連任兩屆的慣例,確保自己獲取第三個五年任期。

在2017年的十九大上,習近平誓言要通過所謂的“打老虎拍蒼蠅”進行黨內反腐敗,而實際上藉此清除政敵。

在此前一天的9月22日,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因受賄約1.17億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今年67歲傅政華2005年至2021年之間,先後擔任過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常務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等職。

中共處理孫力軍、傅政華等人的案子的手法與處理前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等高級官員的手法一致,將政治案作為經濟案處理。薄熙來的主要“罪行”應是十八大前與習近平爭奪中共最高職務。不過,當局只以“受賄”對薄熙來治罪懲處。

孫力軍2020年4月19日落馬,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雙開通報稱,他“妄議中央,大搞團團伙夥、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成夥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等。今年1月10日,公安部在新聞發布會上宣稱,肅清孫力軍流毒影響是公安部的“重大政治任務”、“重中之重”等。

海外分析表示,中共不斷講的孫力軍政治團伙實際上就是對最高領導人不忠,甚至“圖謀不軌”。孫力軍真正的罪狀是政治罪。

今年1月,中共當局一個反腐電視專題片稱,孫力軍到公安部後,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安插親信,拉幫結派,搞團團伙夥。他與團伙成員的交往完全建立在權權、權錢、權色交易的基礎上。

路透社曾報導,孫力軍及其“政治團伙”被指抵制習近平的權威。孫力軍2021年9月被雙開的通報措嚴厲程度實為罕見,還指“(孫力軍等人)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

目前中共當局確認的“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共七人,包括孫力軍和傅政華、上海前副市長、公安局長龔道安、重慶前副市長、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江蘇省委前常委、江蘇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山西省前副省長、前公安廳長劉新雲、公安部前副部長、國家安全部前紀委書記劉彥平。

其中,龔道安、劉新雲、鄧恢林9月21日在同一天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14年徒刑、15年徒刑。傅政華、王立科9月22日被判死緩,孫力軍在9月23日被判死緩。目前僅剩劉彥平未被宣判。劉彥平今年9月9日被逮捕。

在離中共二十大召開不到一個月內,“孫力軍政治團伙”中的主要成員接連三天被重判,對官場發出強烈震懾力,也顯示中共對作為“刀把子”的公安系統的清洗完成了階段性任務。中紀委官員曾形容孫力軍案是“中共19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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