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公安司法大清洗!前司法部長傅政華等公安要員遭判重刑

敬請支持‧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2022/9/22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2日電)遭公安系統大清洗落馬的前省級公安首長劉新雲、鄧恢林及龔道安,同在昨天被判處14年至無期徒刑,前中國司法部長傅政華今天更被判處死緩,被視為中共數十年來少見的震懾之舉。

在中共公安系統中,傅政華與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都被歸類為同遭落馬的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人馬,更一同被中國官媒列為「孫力軍政治團夥」,顯見中共黨內對這些前公安系統高官定性之嚴重,且成為「欲除之而後快」的對象。

除外界最矚目的傅政華與龔、鄧、劉3人外,同遭落馬的前中共江蘇省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前中國國安部紀委書記劉彥平等人,也被列為「孫力軍政治團夥」。而中共中紀委官員先前曾形容,孫力軍案是中共19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案件之一。

歡迎訂閱本報newsletter

在整個孫力軍案中,昨天一同被判重刑的龔、鄧、劉3人及今天被判死緩的傅政華等人,都是中共政法系統前高官。而掌控公安、檢察、法院三大系統的政法系統,一向有中共的「刀把子」之稱,歷來與軍隊「槍桿子」、宣傳「筆桿子」同是中共掌權者必須牢牢掌握在手的「三子」。

中共自2020年上半年起對公安系統展開大清洗後,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安高層面臨換血,最後以總書記習近平愛將王小洪接任公安部長兼中共政法委副書記,清洗才告一段落。

距中共20大召開不到1個月,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傅政華先後兩天內獲判重刑,被普遍認為是中共當權派對政法系統、乃至於全黨上下的震懾之舉,程度上且是文革結束40餘年來所少見。目的既是警示全黨反貪腐的決心,更是對存有二心者的示警。

有評論指出,主角孫力軍的審判程序仍在持續,是否可能也會在中共20大前作出判決,且刑度將有多重。一般預料,孫立軍遭檢方起訴時被指控的罪行,用詞十分嚴厲,預料未來所獲刑度勢必不輕,因為同樣需要成為震懾全黨的象徵。(編輯:周慧盈)1110922

江蘇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被判死緩 曾行賄孫力軍

2022/9/22

中共江蘇省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中)因受賄等多項罪名,遭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圖取自長春市中級法院微信mp.weixin.qq.com)
中共江蘇省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中)因受賄等多項罪名,遭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圖取自長春市中級法院微信mp.weixin.qq.com)

(中央社台北22日電)「孫力軍政治團夥」再有一人遭重判面臨終身監禁。中共江蘇省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今天因受賄等多項罪名,遭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王立科曾行賄孫力軍人民幣近億元。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微信公眾號通報,長春中院22日一審公開宣判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分證件一案,對王立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指出,1993年至2020年,王立科利用擔任多項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億餘元(逾新台幣20億元)。

法院並指出,王立科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餘元。他還被指為婁河涉黑犯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

法院認為,王立科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王立科主動到案,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積極退繳絕大部分違法所得,具有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中共中紀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聯合攝製的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負十四億」1月15日播出,披露王立科此前為升官多次行賄孫力軍。

王立科被提拔為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後,在一次公務中,認識了當時在公安部擔任辦公廳副主任的孫力軍。在他眼中,孫力軍崗位重要、上升空間很大,於是借各種機會拉近關係。

2011年,王立科在孫力軍到遼寧出差期間,首次送上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孫力軍毫不推辭就收下了,也意味著接納了王立科。此後,王立科多次專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孫力軍,送上銀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孫力軍在紀錄片中說:「他每年大概四五次來北京,每次都給我30萬美金,放在一個小的海鮮盒裡面。他每次來就說,我給你送點『小海鮮』,我就知道怎麼回事兒了。」

專題片指出,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到案發時累計折合9000多萬元,而孫力軍也沒有讓他失望。

孫力軍說,王立科去了江蘇當副省長、公安廳長,後來又當了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一路我都提供了幫助。我把他當作自己人。」

「孫力軍政治團夥」中的前司法部長傅政華,今天也在長春中院一審因受賄罪被判死緩,面臨終身監禁。(編輯:楊昇儒)1110922

中共二十大前公安司法大清洗:傅政華被判死緩,孫力軍政治“團伙”要員皆獲重判

2022年9月22日 美國之音 木風

華盛頓— 中國官媒報導,中國前司法部部長北京公安局長傅政華因受賄罪週四(9月22日)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這是在中共二十大之前對公安司法隊伍進行清洗的過程中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的幾個大案中的一個。

傅政華今年67歲,在2005年至2021年之間,先後擔任過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等職務。

負責審理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案的吉林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通報說,傅政華利用職務通過直接或間接手段非法收受財物約1.17億元人民幣。法院對傅政華的判決還包括: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兩年期滿後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中共處理傅政華案子的手法與處理前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等高級官員的手法都是一個路數,即把政治案作為經濟案進行處理。外界都知道薄熙來的主要“罪行”是與習近平爭奪中共最高職務。但法庭對他提出的指控只涉及受賄等經濟罪名,完全沒有提到薄熙來的“政治罪”。

坊間流傳,傅政華是“孫力軍政治團伙案”中的一個主要角色。以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為首的“政治團伙”深度捲入了中共大佬之間的政治爭鬥,令習近平無法容忍。

路透社說,孫力軍被指抵制習近平的權威。

2021年9月孫力軍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當局通報措嚴厲程度實為罕見。通報說“(孫力軍等人)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

這個“政治團伙”的主要成員還包括:江蘇省前政法書記王立科;中國國安部紀委前書記劉彥平;上海市前副市長、前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前市長、前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前副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等。

中紀委官員曾形容孫力軍案是“中共19大以來查處的罪嚴重案件之一”。

週三,龔道安、鄧恢林和劉新雲都以受賄罪受到重判。龔道安被判無期徒刑,鄧恢林被判有期徒刑15年,劉新雲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孫力軍的案子審理已經完成,但判決尚未宣布。一般估計,對他的判決很可能更為嚴厲。

本報24/7隨時更新 歡迎定閱newsletter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