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5 【六都春秋】
文/陳昭南
續貂言:【阿公說幹話之795】
藍營比綠營更關心赴中發大財的「台商」,是事實;
已經在中國發大財的「台商」多數支持藍營,也是事實;
但我們從來都支持赴中的「台商」也都是「台灣同胞」,
只不過,接受中共統戰並成為紅色代理人的赴中「台商」,
可能得多冠上一頂帽子或多貼上一個標籤:「台奸」。
那麼「台奸」是不是台灣同胞?這好像得想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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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包韓只關心600萬的連續劇,千萬別去煩他了!
今天先推薦一下年學者宋承恩先生和林志潔女士最近發表的兩篇文章:
【台灣需要《反滲透法》嗎?】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12/15/121501
【反滲透法的必要與不足】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1224/1681836/
前者,宋承恩先生在結論中強調說:
〝台灣社會所需要的,是對當前中國滲透行為的充分了解與認知,而不是遇到國安立法之議就反對,遮蔽不看國際大勢,假裝台灣已經安全的,無根據的反對。〞
後者的林志潔女士也有一段文很重要論述,值得列入存參,她說:
〝換言之,目前若有人充當白手套違反政治獻金規定,代理擬參選人收受來自敵對勢力的政治獻金,在現行《政治獻金法》下本來就已經是刑事違法,反滲透法草案不過是重申和強調此種行為的不法性罷了,因此筆者無從理解,為何會有「反滲透法是回復白色恐怖」的說法?何況目前的草案僅處罰故意犯,行為人必須要知道金錢或委託來源是屬於敵對勢力,過失或者被誤導完全不在規範之列,檢察官要起訴也需要證明被告是清楚知道這件事情的,所以不可能會發生「影響台商」、「要求被告自證無辜」情況……〞
基於要趕在大選前國會最後會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11月底提出《反滲透法》草案,並以最快速度排入議程,強力動員將全案逕付二讀,待一個月冷凍期過後,將於近日(12月31日)院會以多數通過。箭在弦上,蓄勢待發。
也就是,這已是非通過不可的重要法案,國民黨想擋也擋不住的最優先重要法案。
除了國民黨人,某些人(包含宋楚瑜先生)都已表態反對,其所持的理由大約都圍繞在「反滲透法是回復白色恐怖」的質疑上。
由於我曾經就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之一,因此對「白色恐怖」的極權統治的高壓手段一直都保持戒慎恐懼的態度在關注著,對於《反滲透法》的立法內容與進程也當然給予最密切的觀察。
首先,台灣跟中共到底是朋友或敵人的關係,應該先清楚確認。
我想,沒有人會認為《反滲透法》是針對美、日、歐、加、韓、澳等民主國家而設的,為甚麼?
而且,我想,所有正在注意或討論此法案的所有人,都一定完全確認此一法案所指涉的當然就是中共政權,這也勿庸置疑。
所以歸根結柢只有一種態度和認知:中共到底是不是台灣的敵人?
如果中共是台灣的敵人,《反滲透法》就必須要通過;
如果中共不是台灣的敵人,《反滲透法》就必須要反對;
民主與極權從來都不會是友好的朋友,即使可以進行某方面的交流或商業往來。幾千個飛彈瞄準台灣的國家,除了害怕跪降也就只能自我審慎防衛,《反滲透法》就是這一自我防衛的選擇之一。
還有,想起來就好笑的是,要是有人笨得拿這議題去問草包韓,你可能會得到「是要叫爸爸」或「罵王八蛋」的回覆。所以還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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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昭南
《六都春秋》創辦人,曾任立法委員,現為網路媒體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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