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民主人士被判刑,無國界記者和香港監察籲聯合國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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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自由亞洲電台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8日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立即獲釋。黎智英被控在香港反送中運動組織未授權活動,遭判14個月有期徒刑。

現年73歲的黎智英,爲香港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創辦人暨2020年RSF新聞自由獎得主。

RSF表示,黎智英28日被指控,在2019年10月“組織未經授權”的抗議活動被香港法院判14個月有期徒刑,且之前因類似指控而收到的另外2項判決,加起來最高有可能在獄中服刑長達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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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F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edric Alviani)表示:“國際社會該採取行動了。終結黎智英遭受的司法騷擾,並施壓香港政府全面恢復新聞自由,這是香港基本法明文保障的原則。”艾瑋昂呼籲當局:“包括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的罪名在內,立即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釋放他”。

香港法院這次的判決是香港政府長期以來對黎智英進行司法騷擾的一環。黎智英在2020年12月遭關押至今,目前身上還揹負“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其他5條罪名。根據“國家安全法”,黎智英有可能最高會面臨無期徒刑。

另據法國媒體報道,在英關注香港人權的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也發表聲明指出,判刑是對口口聲聲維護表達自由的港府的嘲諷,呼籲國際社會對當局鎮壓香港民主運動作出迴應,推動聯合國增設香港特別報告員,並制裁明顯違反人權的中港官員。

“香港監察”執行總監羅傑斯28日發表聲明,指判處和平示威的民主派社運人士入獄超過一年,是對港府聲稱仍然捍衛《基本法》和港人表達自由的一種嘲諷。他直言,顯而易見,北京及其在港府內的“忠字派”正以名譽掃地的《公安條例》來針對民主派,消滅異見聲音;而把相關案件的刑罰由過往的定額罰款提升爲現在的入獄逾年,北京是要令人在香港進行和平示威付出更嚴峻的代價。

無國界記者組織籲聯合國行動 讓港府釋放黎智英

2021/5/29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8日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一切必要措施,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中)立即獲釋。(RSF提供)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傳真 110年5月29日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8日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一切必要措施,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中)立即獲釋。(RSF提供)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傳真 110年5月29日

(中央社台北29日電)無國界記者組織28日向聯合國發出緊急呼籲,要求聯合國一切必要措施,使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立即獲釋。黎智英被控在香港反送中運動組織未授權活動,遭判14個月有期徒刑。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28日向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出緊急呼籲,要求他們「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黎智英立即獲釋」。現年73歲的黎智英,為香港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創辦人暨2020年RSF新聞自由獎得主。

RSF表示,黎智英28日被指控,在2019年10月「組織未經授權」的抗議活動被香港法院判14個月有期徒刑,且之前因類似指控而收到的另外2項判決,加起來最高有可能在獄中服刑長達20個月。

RSF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edric Alviani)表示:「國際社會該採取行動了。終結黎智英遭受的司法騷擾,並施壓香港政府全面恢復新聞自由,這是香港『基本法』明文保障的原則。」艾瑋昂呼籲當局:「包括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的罪名在內,立即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釋放他」。

香港法院這次的判決為香港政府長期以來對黎智英進行司法騷擾的一環。黎智英在2020年12月遭關押至今,目前身上還背負「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其他5條罪名;中國當局在2020年6月通過惡名昭彰的「國家安全法」,根據「國家安全法」,黎智英最高有可能會面臨無期徒刑。

RSF表示,特別報告員分別負責推廣、保護下列議題:意見和言論自由,人權鬥士的處境,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編輯:張芷瑄)1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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