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選最熱人選李在明涉違選舉法5/1宣判 牽動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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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9

(中央社首爾29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今天宣布,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刑事案件訂於5月1日宣判。判決結果可能決定目前選情最佳的李在明是否有資格參加6月3日的總統大選。

路透社報導,李在明先是在一審被判有罪,上訴後二審法院改判無罪,檢察官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若韓國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或發回下級法院重審,李在明便很可能保住參選資格。但若李在明最終被判處徒刑或至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萬3000元)罰款,他至少5年無法參選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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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提前舉行總統大選,因為去年12月時任總統尹錫悅閃電頒布戒嚴令後,遭到李在明帶領的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發動國會彈劾,再遭到韓國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案而下台。

李在明贏得共同民主黨黨內初選後,27日正式獲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數週以來,他的支持率在民意調查中持續以2位數領先幅度,遙遙領先尹錫悅所屬的國民力量黨人選。

共同民主黨尚未就李在明若失去參選資格而提出正式的應變方案。若他退出賽局,將讓競爭之門大開。

國民力量黨則訂於5月3日提名總統候選人。另有韓國媒體報導,現任代理總統、無黨籍的國務總理韓悳洙也可能加入競選行列。(譯者:張正芊/核稿:嚴思祺)1140429


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目前正面臨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刑事案件,其最終判決將於2025年5月1日由韓國最高法院宣判。​此案的結果將直接影響他是否有資格參加6月3日舉行的總統大選。​

案件背景與發展

李在明被控在過去的政治活動中發表不實言論,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在一審中,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但在2025年3月的二審中,法院推翻了一審判決,改判無罪。​檢察官對此結果不服,遂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可能帶來的影響

根據韓國法律,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的無罪判決,或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審,李在明將保有參選資格。​然而,若他最終被判處徒刑或罰款至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萬3000元),將在未來5年內喪失參選公職的資格。​

政治背景與選情

此次總統大選之所以提前舉行,是因為前總統尹錫悅於2024年12月宣布實施戒嚴令,引發政治危機。​隨後,國會通過彈劾案,並經憲法法院裁定成立,尹錫悅因此下台。​李在明在此背景下贏得共同民主黨黨內初選,並於4月27日正式獲提名為總統候選人。​目前,他在民意調查中以兩位數的領先幅度,遙遙領先於國民力量黨的候選人。​

未來展望

若李在明被判有罪並失去參選資格,將對共同民主黨造成重大打擊,該黨尚未針對此情況提出應對方案。​另一方面,國民力量黨預計於5月3日提名總統候選人,現任代理總統、無黨籍的國務總理韓悳洙也被視為可能的參選人選之一。​

總之,5月1日的最高法院判決將成為韓國總統大選的重要轉折點,對李在明個人及整個選舉局勢都具有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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