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電未經許可來臺設廠挖角,臺灣起訴中國封測廠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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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自由亞洲電台

中國江蘇南通的半導體封測大廠通富微電沒有取得許可便在臺灣的臺元科技園區非法設立研發、業務中心。新竹地檢署7月15日對三名人員以違反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半導體產業的高科技人才和技術被視爲臺灣的“護國神山”,臺灣日益加強對大陸企業挖人才、偷技術的防範。

根據臺灣新竹地檢署發佈的新聞稿指出,通富微電在臺私設研發、業務中心,挖角高科技人才進行技術研發、銷售業務等,非法在臺從事業務活動。檢方在5月13日搜索三處所、傳喚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十五人到案,並查扣保密合約書、員工名冊等物證。

新竹地檢署指出,郝姓男子從2014年起擔任通富微電的臺灣辦事處長,負責招攬臺灣員工成立研發、業務、銷售等團隊。賴姓男子在2019年接任通富微電臺灣區總經理,負責客服、產品開發;另一名伍姓女子,從2018年起擔任通富微電市場總監,負責臺灣及中國地區驅動晶片及封裝市場開發、行銷。三名被告均系違反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的規定起訴。這項規定是說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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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企業通富微電來臺挖角員工遭起訴,在陸母公司七一黨慶前還辦“紅歌會”。(圖源:通富微電官網)
紅色企業通富微電來臺挖角員工遭起訴,在陸母公司七一黨慶前還辦“紅歌會”。(圖源:通富微電官網)

臺灣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在迴應本臺提問時表示,《營業祕密法》經過立法院修法後,提供企業自我保護外,他們也發現有很多被誘拐去中國,看似高薪報酬的臺灣工程師們,到了中國被利用完,原本的合約、條件馬上作廢,只能成爲在中國流浪的“臺流”。

鄭運鵬:“除了政府必須嚴查違法在臺灣所拉攏、吸引的高科技人才外,我也要提醒這些工程師、國人朋友,如果你被不合行情的條件被吸引到中國後,通常利用不到兩年,你所有東西都不見,甚至連基礎都沒了,甚至回不了臺灣。”

中資企業以高薪引誘臺灣工程師 鄭運鵬:不要以身試法

鄭運鵬提醒當事人,不被騙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不會有國安疑慮,也不會有母公司的質疑,這部分還是要自己把持好。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長期以來尤其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對於兩岸之間的貿易,包括商業間諜、技術間諜甚至獵人頭方案都是開綠燈,沒有相關配套的禁止措施。

劉世芳:“全世界都知道臺灣半導體產業是數一數二,對我們有敵意的中國,也想盡各種不同方法包括挖人頭、竊取技術。在立法院裏我們修正《營業祕密法》,這幾位剛剛所提個別方案就是屬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裏面違反國家安全的部分。”

紅色企業通富微電來臺挖角員工遭起訴,在陸母公司七一黨慶前還辦“紅歌會”。(圖源:通富微電官網)
紅色企業通富微電來臺挖角員工遭起訴,在陸母公司七一黨慶前還辦“紅歌會”。(圖源:通富微電官網)

通富微電“紅色企業”藏在細節裏

根據百度百科介紹,南通富士通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通富微電)成立於1997年10月,現有員工4000多人。“作爲國家、省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始終站在行業科技發展前沿。介紹中還提及,“公司先後承擔並完成了多項國家級、省級技術改造項目,有力推動中國先進封裝測試技術的產業化。”

在通富微電的官方網站還貼出一則“公司要聞”提到,慶祝中共建黨百年舉辦一場“永跟黨走”主題的紅歌會,包括通富微電總裁特別助理、總裁辦常務副主任沈蘇閩,南通華達微電子集團黨委書記李金健都出席活動。

臺灣基進黨主席陳奕齊分析,中國企業慣用的手法,其一是鑽漏洞,再者企業結構隱藏得很好。陳奕齊舉例,就像華爲表面看似“民營企業”,但是任正非的身份,華爲還算民企嗎?

陳奕齊:“我覺得我們該重新調整,有的企業來臺挖角時,縱使它是中國的民營企業,我們要多一份心眼。中資或是中國的企業或是中國人,都利用各式各樣的滲透,巧妙地進入臺灣。”

新竹地檢署在新聞稿特別強調,高科技人才及技術是臺灣“護國神山”,地檢署積極偵辦陸企封裝測試大廠隱身科技園區挖角國內高科技人才案件,持續遏制中國竊取臺灣商業祕密、惡意挖角人才之犯罪行爲,防止中資企業滲透,以確保臺灣高科技產業發展,維持產業競爭優勢,保護國家經濟命脈。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黃春梅 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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