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二代” 任志強被重判18年,被質疑是否自願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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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自由亞洲電台

任志強被重判18年被質疑是否自願認罪

北京市華遠集團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貪污案,被控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8年。法院表示,任志強在宣判後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會上訴,但有認識任志強的人質疑,他認罪可能跟兒子同時被捕有關。

任志強今年4月被中共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早上在法院官方網站公佈判決,說任志強在2003至2017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974萬多元,收受賄賂125萬多元,挪用公款6120萬元,濫用職權導致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高達1億1千6百多萬元,其中國有股東華遠集團財產損失超過5000萬元,任志強從中個人獲利近2千萬元。

法院裁定任志強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以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法院表示,鑑於他自願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及承認所有控罪,而且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院量刑判處他入獄18年,併罰款4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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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央視網曾報導,當年退休的任志強聲稱已拿到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除了個別財務外,沒有任何個人貪污問題,

2011年12月30日,央視網曾報導,任志強: “審計證明我沒問題,可放心卸任”。 (網頁截圖)
2011年12月30日,央視網曾報導,任志強: “審計證明我沒問題,可放心卸任”。(網頁截圖)

任志強可能在監獄裡度過餘生

四川媒體人李麗表示,這個判刑意味任志強很有可能在監獄裡度過餘生。

李麗:“任志強現在69歲,18年以後相當於87歲。基本上是讓任志強死在監獄裡。共產黨對待裡面的人比對待外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以前是又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現在是直接當婊子不再立牌坊。”

數月前網上流傳一篇文章,據稱是任志強撰文,嘲諷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批評國家應對新冠病毒疫情不力。當局曾批評他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河北獨立媒體人方寧認為,當局是“以言入罪”。

方寧:“任志強被抓被判,天下人都知道是因為什麼。無非就是說了幾句中共不愛聽的話,想昭示天下人不要妄議。”

任志強大兒子同時被捕下落不明

根據官媒報導,任志強不僅認罪,而且服從判決不會上訴。他的好友,北京前媒體人高瑜強烈質疑。

高瑜:“這個(官媒)報導是矛盾百出的。因為任志強說有這個事,可是我沒犯罪。如果他沒有認這個罪,它也可以說你承認了。它也是認定你承認事實了,所以供認不諱。對於任志強不上訴還有供認不諱,和一審裡面流到外面的(消息),說他根本不認罪,自己進行的辯護,都是相矛盾的,因為把他兒子也抓了嘛。肯定他兒子對任志強不上訴這些態度,都是有一定的交易的。”

任志強年初被控制後,美國之音引述消息說,任志強的大兒子、秘書也一同被捕。到目前為止,官方仍未證實他的兒子是否牽涉這案件,也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任志強案向所有紅二代和企業家發出了警號

任志強戴著生日帽,在2016年3月8日的65歲生日聚會上。 (推特圖片)
任志強戴著生日帽,在2016年3月8日的65歲生日聚會上。(推特圖片)

綽號“任大砲”的任志強是著名房地產商人,被指與國家副主席王岐山關係密切,曾任北京市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係原講師吳強認為,任志強被重判向中國所有企業家發出了警號。

吳強:“在中國任何一個企業家都可能會被判重罪,但是如果做政治明白人的話也許可以得到某種交換,某種保護,以不批評作為代價,換來一種贖罪。要不然就是像這樣被處以重刑。”

由於父親任泉生曾出任商業部副部長,任志強被視為“紅二代”。

吳強:“他即便是’紅二代’,即便是習近平當年的小伙伴,也不能有免罪的特權。他(習近平)在樹立起一個絕對權威的形象,為兩年後二十大一個絕對主義的權威來做準備。任志強成為中國所有企業家的犧牲品,也成為了二十大之前一個最重要的犧牲品,以此來消滅黨內國內所有不同的批評聲音。”、

有評論則認為,中國大陸利用經濟罪名打壓異見分子早有先例。第一代富豪牟其中和新疆女富豪熱比婭就是例子。

記者:高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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