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在中國被判刑 八旗文化:持續運作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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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8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8日電)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在陸被拘捕,中國大陸國台辦指稱,案件在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八旗文化今天聲明,出版社會持續穩定運作,等富察回家。

八旗文化18日透過社群頁面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富察最近被判刑消息,出版社全體人員趕到憤怒與不安,不理解富察僅是一個出版人,為何會被扣上「煽動分裂國家罪」,也看不到過去2年有任何調查、偵訊或起訴等相關公開訊息。

八旗文化聲明提到,由於查不到判決書,不知道富察究竟為何被入罪,也不知道刑期,更不確定服完刑期能不能回家。出版社會持續穩定運作,等富察回家;富察事件相關消息也以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對外公開訊息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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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17日下午透過書面表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富察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在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卻未提及刑度等判決結果。

陸委會17日透過書面回應,國台辦聲稱「公開審判」,其實是完全保密,案例也被中共拿來當作宣傳樣板,未審先判,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完全是謊言。

陸委會表示,富察對於台灣的文化出版事業貢獻卓著,中共關押富察的根本目的是箝制台灣出版界、學術界和文化界,試圖造成寒蟬效應,富察事件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台灣民眾赴陸要有風險意識。(編輯:邱國強)1140318

富察被捕近2年 國台辦指已一審宣判但未提刑期

2025/3/17

(中央社記者謝怡璇北京17日電)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在上海被中國國安單位拘捕2年,近期傳出已遭秘密起訴。國台辦今天回應媒體提問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但未提到刑期等判決結果。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今天下午發布書面回應媒體提問,作上述表示。

國台辦指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已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

國台辦聲稱,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不過,國台辦的回應卻未提到刑期等判決結果。

富察為完成台灣公民身分申請,2023年3月赴中探親和處理註銷在中國戶籍相關程序,後來失聯;國台辦同年4月26日證實,富察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2023年5月17日,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上海市國家安全局於同年3月21日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已依法辦理「楊某淵(楊智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李延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這是中國方面首次將富察案明確列入「重大危安案件」。(編輯:邱國強)1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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