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6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6日電)婦聯會明天面臨被強制解散的大限,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表示,政黨法規定很明確,政治團體兩年內應轉型成政黨,也給予婦聯會4個月緩衝,婦聯會未完成轉型,「該結束就是要結束」。
內政部依據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27日大限將屆。
陳宗彥受訪時表示,政黨法規定的很明確,政治團體2年內要轉型成政黨,若未完成就是廢止立案,內政部已給予4個月緩衝期,但婦聯會屆期仍未完成轉型,「該撤銷就是要撤銷,該結束就是要結束」。
對於婦聯會主委雷倩指婦聯會要申請成為公益團體,並呼籲內政部准許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的法人團體,陳宗彥指出,婦聯會若要成立其他類型的法人團體,就按照相關方式去申請,這與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的政治團體立案沒有衝突,內政部並沒有規定婦聯會不能成立其他類型的法人團體。
陳宗彥說,內政部已經給予緩衝期,但婦聯會沒有意願去做相關處理,明天將會開始進行廢止立案的相關行政流程。
政黨法於民國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規定政治團體應於2年內,也就是去年12月7日前完成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
內政部指出,於2年期限屆滿前,內政部已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內政部於去年12月間召開政黨審議會討論,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也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
內政部說,婦聯會是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一切依照政黨法規定,包含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未在改正期限內完成轉型,都將一視同仁,依法廢止立案。
關於婦聯會未來的走向,雷倩今天上午出面強調,絕對不是推薦候選人參與公職選舉,會員大會中也以61:9的懸殊差距,決定婦聯會公益貢獻社會,非籌組政黨。(編輯:楊凱翔)1090426
婦聯會面臨強制解散 內政部:今天公文會簽上來
2020/04/2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婦聯會面臨被強制解散,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答詢指出,廢止婦聯會立案的公文,「今天會簽上來」;至於這是否意味婦聯會從此走入歷史,花敬群說「是」。
內政部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27日是最後期限;內政部日前表示,婦聯會未於去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得依法廢止其立案。
花敬群今天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他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指出,政黨法民國106年12月三讀通過之後,其實已經經歷2年又4個月的時間,今天4月27日,4個月的時間已經到了,所以,「我們當然會依法進行相關的處理」。
婦聯會認為內政部處置不公,花敬群說,政黨法的過程,所有的政治團體可以各就各位選擇依法最適合他們的方向,經過這麼長的時間、2年又4個月,這期間,其實該通知的、該協助的,內政部都有盡力做到,今天時間到了,「法律怎麼規定,我們當然站在依法行政,就應該怎麼做。」
媒體追問,接下來怎麼辦;花敬群說,有法律的程序,依政黨法規定,如果今天內政部發出了公文,後續就依法,該進行清算就清算,後續組織要改組或成立新團體,婦聯會當然可以依法做他們該做的事。
對於婦聯會指稱,他們公文往來多次,卻遭內政部、衛福部踢皮球。花敬群說,「這不是事實吧」,婦聯會若想要成立各式各樣的社會團體,站在社會團體的主管機關的立場,其實內政部當然是支持的。
另外,民進黨立委賴惠員在內政委員會詢問,今天是否會廢止婦聯會;花敬群答詢指出,「今天公文會簽出來」,今天依法是廢止。
內政部官員進一步解釋,不只婦聯會,今天會發出公文,針對全部的政治團體,因為,其實去年12月7日就到期,已經給了2年4個月的改善期限,婦聯會也決定不轉為政黨,依據政黨法,就是廢止立案。
賴惠員追問,婦聯會是否從此走入歷史;花敬群說「是」。(編輯:趙蔚蘭)1090427